警 察 報 告

目 錄


國 慶 日 筲 箕 灣 巡 遊 慶 祝 活 動 特 別 交 通 措 施

警 方 將 於 十 月 一 日 在 筲 箕 灣 實 施 特 別 交 通 及 人 群 管 理 措 施 , 以 便 一 項 慶 祝 國 慶 的 巡 遊 活 動 舉 行 。

巡 遊 將 於 十 月 一 日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四 時 舉 行 。

為 方 便 巡 遊 舉 行 , 警 方 將 於 當 日 採 取 特 別 交 通 措 施 , 包 括 封 路 、 改 道 及 封 閉 泊 車 位 。

下 列 措 施 將 於 上 午 七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三 十 分 實 施 :

封 路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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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介 乎 筲 箕 灣 東 大 街 至 宏 華 街 一 段 的 工 廠 街 ;
( 二 ) 介 乎 筲 箕 灣 東 大 街 至 大 德 街 一 段 的 工 廠 街 西 行 最 左 線 ;
( 三 ) 宏 華 街 ;
( 四 ) 介 乎 筲 箕 灣 東 大 街 至 宏 華 街 一 段 的 金 華 街 ;
( 五 ) 介 乎 金 華 街 至 東 喜 道 一 段 的 筲 箕 灣 東 大 街 ;
( 六 ) 介 乎 愛 賢 街 至 東 喜 道 一 段 的 愛 禮 街 ;
( 七 ) 巴 色 道 ; 及
( 八 ) 介 乎 愛 秩 序 灣 道 至 愛 禮 街 一 段 的 愛 賢 街 北 行 。

改 道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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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沿 筲 箕 灣 東 大 街 北 行 及 工 廠 街 東 行 的 車 輛 將 不 能 駛 入 宏 華 街 ;
( 二 ) 沿 東 喜 道 南 行 的 車 輛 將 不 能 左 轉 入 筲 箕 灣 東 大 街 , 必 須 右 轉 入 愛 禮 街 ;
( 三 ) 沿 愛 賢 街 南 行 前 往 愛 禮 街 的 車 輛 將 改 經 愛 秩 序 灣 道 及 東 喜 道 ;
( 四 ) 由 愛 蝶 灣 停 車 場 駛 出 的 車 輛 必 須 左 轉 入 愛 禮 街 西 行 ; 及
( 五 ) 沿 愛 秩 序 灣 道 前 往 愛 賢 街 的 車 輛 將 須 改 經 東 喜 道 及 愛 禮 街 。

巴 士 站 暫 停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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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於 愛 賢 街 北 行 線 的 愛 東?h愛 澤 樓 巴 士 站 將 暫 停 使 用 。

的 士 站 暫 停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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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於 愛 賢 街 的 的 士 站 將 暫 停 使 用 。

咪 錶 / 電 單 車 泊 車 位 暫 停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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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介 乎 筲 箕 灣 東 大 街 至 宏 華 街 一 段 的 金 華 街 咪 錶 車 位 ; 及
( 二 ) 金 華 街 及 宏 華 街 的 咪 錶 及 電 單 車 泊 車 位 。

停 車 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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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於 上 述 封 閉 道 路 的 停 車 場 , 如 警 方 認 為 有 需 要 , 會 給 予 短 時 間 通 知 後 予 以 封 閉 。 在 封 閉 地 區 內 停 車 場 停 泊 的 車 輛 不 准 於 封 路 期 間 離 開 停 車 場 , 直 至 各 道 路 重 開 供 正 常 通 車 為 止 。

駕 駛 人 士 應 遵 守 交 通 標 誌 及 聽 從 在 場 交 通 警 員 的 指 示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七 號



二 ○ ○ 七 年 九 月 二 十 九 日 ( 星 期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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