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按揭貸款詐騙被判入獄 *************   一名四十歲男子今日(四月二日)在區域法院因涉按揭貸款詐騙,被判處監禁兩年。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六年六月向一名與他有生意往來的五十歲男子(受害人)提出以一幢價值約一千萬元的住宅單位作為抵押品,以換取受害人給予其公司更大的賒帳額度。受害人因該住宅單位從未申請樓宇按揭貸款,故同意將被告公司的賒帳額度由一百萬增至五百萬。被告遂以虛假的樓契成功將樓宇按予受害人。   被告在其後的三個月內用盡所有的賒帳額度,但從未向受害人作任何還款。   該住宅單位的真正業主於二○○七年一月欲申請樓宇按揭貸款,但發現該單位已被抵押,事件因而被揭發。   被告於二○○七年六月被捕,他其後被落案控告以一項欺詐、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盜竊的罪名,並於今日被判罪名成立。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四號 完 二○○八年四月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