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籌款騙案被捕 ********* 警方拘捕一名三十二歲男子,涉嫌與一宗懷疑籌款騙案有關,案中受害人被誘騙捐款支援四川地震的緊急賑災工作。 昨日(五月十八日)上午,一間銀行的職員發現該行位於中區、灣仔及北角分行的自動櫃員機屏幕上,張貼了一些告示,上面寫有一個銀行戶口號碼,聲稱是供賑濟四川地震災民捐款之用。職員遂向警方報案。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探員今日(五月十九日)在灣仔拘捕該名三十二歲男子,調查顯示他懷疑是有關戶口持有人,涉嫌張貼有關告示,而約有八千元現金已被存入涉案戶口。 該名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現正被扣留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二八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或組織要作公開的籌款活動,須向社會福利署申請公關籌款許可證,獲發許可證的機構須在舉辦籌款活動的當眼處出示有關許可證,以便市民查閱。若市民懷疑籌款活動有詐騙成份,應向警方舉報,以便警方跟進。 警方同時呼籲最近曾被類似手法騙財而未有報案的受害人,應向任何一間警署報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四號 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