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偽造帳目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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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五歲男子因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及偽造帳目等罪名,今日(七月九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零十個月。

  該名男子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被捕,並於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引渡回港。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於一九九五年十一至十二月期間,操控四間貿易公司,並利用提貨單據,騙取銀行約八百萬元預支現金。

  該名男子於一九九七年一月潛逃往美國。美國警方根據香港警方要求,於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拉斯維加斯拘捕該名男子,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將他引渡回港。案件在二○○八年五月十三日開始於區域法院審訊。

  被告最終被控以十項偽造帳目及五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的罪名。他於今日被判罪名成立,入獄兩年零十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七號

二○○八年七月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