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涉嫌使用虛假文書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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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男子因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昨日(八月七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二十一個月。

  案情透露,三名被告,包括六十一歲內地男子、五十四歲馬來西亞籍男子及七十三歲香港男子,他們於二○○七年十二月前往一間銀行出示據稱為該銀行發出的一張票值三千萬美元的本票及確認書,報稱擬用這些文件向另一間銀行申請貸款,但由於裝載文件的信封毀爛而不獲受理,因此要求銀行將這些文件用一個新信封裝載,銀行遂為他們處理。

  另一間銀行收到這些文件後,懷疑這些文件的可信性,最後經發出文件的銀行証實這些為虛假文件,而發出文件的銀行向警方報案。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於三名被告向申請貸款的銀行查詢本票的跟進情況時將他們拘捕,三人其後聲稱並不知道這些為虛假文件,並聲稱是受另一名自稱為一間公司東主的男子吩附將文件送往銀行,該公司於二○○六年六月開設,但在香港並沒有實際業務交易。

  三名被告最後被落案合共控以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

  他們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一號

二○○八年八月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