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涉偽鈔罪行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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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年齡介乎二十四至五十四歲的內地人,今日(十月二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行使偽鈔及保管偽鈔罪名成立,被判二十至三十二個月監禁。

案情透露,兩男兩女持雙程證人士,今年五月四日在西營盤一帶店舖使用一百元人民幣偽鈔購物後,被警員拘捕。警員其後在他們身上檢獲一百零二張一百元人民幣偽鈔及一張二十元人民幣偽鈔。

商業罪案調查科其後接手調查案件,調查顯示四名被告曾於五月五日在灣仔區一帶的店舖使用一百元人民幣偽鈔購物,探員最終在有關店舖檢獲十四張一百元人民幣偽鈔,亦在四人入住的旅館檢獲六百零一張一百元人民幣偽鈔。

四人其後被落案控以行使及保管偽鈔罪。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二號

二○○八年十月二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