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串謀詐騙銀行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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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七歲男子及一名二十九歲女子串謀詐騙九所本地銀行,今日(十月十七日)於地區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四十八及四十個月。

  案情透露,警方於二○○六年十二月接報指三間公司涉嫌與信用狀詐騙有關。經調查後,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發現三間涉案的公司分別由被告成立及營運。

  兩名被告涉嫌利用偽造的單據及貨物收據等文件,於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二○○七年六月十三日期間詐騙九所本地銀行發出總值三億六千萬元共一百五十八張的信用狀,用以購買一批紙品材料。兩名被告實際上將有關款項由其中一間涉案公司轉賬至另一間涉案公司。

  警方於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拘捕兩名被告,涉嫌串謀欺騙。
  
  兩名被告合共被控一項串謀欺騙,今日罪名成立,被判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二號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