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洗黑錢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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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八歲英國男子因涉及一宗股票投資騙案,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地區法院被判監禁三年零四個月。

案情透露,一個以西班牙為基地的詐騙集團,涉嫌從事股票投資詐騙活動,欺騙英國投資者將金錢存入被告在香港的銀行戶口。

香港警方於二○○七年接獲英國執法部門要求協助後,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有關案件。調查顯示,騙徒聲稱是投資顧問公司的代表致電受害人,向他們推銷一些主要在美國註冊的公司股份。

受害人被遊說購買一些高風險公司的股票,並將款項存入被告在香港的銀行戶口。然而,當受害人嘗試將有關股票出售,卻未能取回任何金錢。

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調查後,發現被告持有十一個銀行戶口,當中四個戶口是用作臨時處理有關詐騙所得款項。

在二○○五至二○○七年間,受害人將港幣約六億八千萬元存入被告的四個戶口,被告稍後再將該筆款項傳入另外兩個歐洲戶口。此外,被告又將港幣約二千四百萬元──相信是他的佣金──存入其在香港的戶口。

被告最終在二○○七年六月被捕,並被落案控以五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他於十一月二十四日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六號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