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管有製造虛假文書設備被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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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二十歲男子因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五月期間曾在港島區一間百貨公司內利用信用卡鍘錄器竊取多名客戶的信用卡資料。

  警方其後接到報案,經調查後於同月拘捕被告。

被告其後被控以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並於今日被判入勞教中心。

  警方表示製造及管有虛假信用卡乃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五號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