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沒收洗黑錢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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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一月二十三日)成功向區域法院申請「沒收令」及「補償令」,向一個洗黑錢集團追討超過六百萬元的犯罪得益。

警方搗破一個國際性的洗黑錢集團,案中一名三十四歲男子經電郵接觸受害人,並在電郵內以豐厚報酬誘騙受害人替其轉運一筆遺產出國,而受害人需要先向他繳付一些行政費用,以便完成轉運程序。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探員於二○○七年十月拘捕該名三十四歲男子,並於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向高等法院申請「限制令」,凍結該名男子的資產。他其後被成功落案控以三項洗黑錢的罪名,於二○○八年九月九日被判入獄三年。

該名男子若違反區域法院於今日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分別頒布的「沒收令」及「補償令」,法庭將會對他增加四年的監禁。

警方呼籲市民對任何要先付費用以獲取不明來歷報酬的建議要提高警覺,並不應作任何回覆。任何人士若懷疑可能遇到類似的詐騙手法,應立即與警方聯絡。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七號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