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涉獎騙案罪行被判入獄
***************

  兩名二十三歲和二十五歲的女子因洗黑錢,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二十二和二十個月。

案情透露,於二○○八年四月,一名在澳洲居住的女受害人接獲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來電。該男子自稱是一間香港娛樂公司的職員,並指受害人已在一個抽獎中獲得四千萬元的獎金。受害人若要取得獎金,便要先把一些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戶口。

受害人根據指示存入共二百八十萬元的款項,但其後並未獲得任何獎金,於是向香港警方報案。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接手調查案件,發現分別有一百三十萬元和五十七萬元被兩名分別二十三歲和二十五歲的台灣籍女子提取。警方於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拘捕該兩名女子。

  調查顯示該兩名女子亦涉及另外兩宗類似的獎騙案,案中一名在紐西蘭居住的五十歲男子和一名在澳洲居住的七十歲男子被騙。

兩名被捕女子其後被控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的罪名,今日被判入獄。

警方呼籲市民對任何要先付費用以獲取不明來歷獎賞的建議須提高警覺,並應小心查核有關來源。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立即與警方聯絡。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六號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