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因獎券騙案罪行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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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名男女涉及一宗一千四百萬元的獎券騙案,今日(五月十三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至五年半。

  案情透露,去年四月至八月期間,一些操普通話的人士,致電十二名居於海外的華人,訛稱他們中獎,並要求繳付若干行政費用以獲取獎金。受害人按照騙徒的指示,將合共約一千四百萬元,以匯款方式存入他們提供的香港銀行戶口。

  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二零零八年四月接獲報案後接手調查案件,其後於二零零八年五月至十月拘捕六男四女,年齡介乎二十八至六十歲。

  調查顯示,一名二十八歲台灣女子是詐騙集團的其中一名主腦,而其餘被告則是受聘在港開設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

  十人被控以二十七項洗黑錢罪及一項盜竊罪,並於今日被判刑。

  警方提醒市民提防獎券騙案,如接獲可疑電話,應向警方舉報。此外,為他人開設銀行戶口或容許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口作犯罪用途,會觸犯法例。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四號

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