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信用咭集團成員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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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法院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判處一名串謀行使偽造文件的四十歲男子入獄三年半。

  案情透露,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羅湖邊境管制站採取行動,以瓦解一個跨境偽造信用咭集團。

  探員於當日在管制站鎖定並截停剛抵港的被告黃重賢。

  探員在被告的外套撿獲三張收藏在一包香煙內的偽造信用咭。

  調查發現該名男子受僱於一個跨境偽造信用咭集團,負責將信用咭由深圳運送至香港。

  該名男子其後被控以一項「串謀行使偽造文件」的罪名。他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並被判刑。

  警方提醒市民涉及偽造信用咭的罪案乃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佈第四號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