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個人保安

刑事事項

危機評估

2.1. 個人需要怎樣的保安措施,取決於你怎樣衡量現時受到的威脅。即使危機不大,時常保持警惕,留意周遭的情況,才是明智之舉。

2.2. 若發現任何可疑或不尋常的事故,應通知當區的警署;如遇突發事故,應撥「999」報警。

住宅單位

2.3. 改善照明系統、鎖具、防盜眼和警鐘系統,並加以善用。

2.4. 記下重要的電話號碼(例如:警署、消防局和看更),放在電話旁邊。

2.5. 晚上宜鎖好所有門窗(特別是睡房房門),並把手提電話放在身邊。

2.6. 接聽電話時,切勿透露自己的姓氏。如接獲可疑的來電,應通知警方,並嘗試辨認對方的性別、年齡、口音(如情況許可,應以答錄機錄音)。你也可考慮為電話增設來電顯示功能。

2.7. 避免透過電話提供任何資料(包括個人資料、預定約會或旅行計劃等)。

2.8. 留意周遭的陌生人或不熟悉的車輛。

2.9. 開門前,應利用廣角防盜眼或閉路電視辨認所有訪客。讓修理技工、推銷員或速遞員進門前,應先要求對方出示證件,並小心查證。在任何情況下,也不可讓對方獨留在你家中。如有懷疑,應拒絕讓對方進門,並通知大廈的保安人員和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