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少年警訊及青少年園地

警隊於一九七四年推行警察學校聯絡計劃,作為社區警務工作策略其中一個環節。在最初十年,由專責的警務人員推行學校聯絡計劃。至一九八四年,警隊推出鄰里守望計劃,由主力負責社區關係的警察社區聯絡員擔任,並兼顧學校聯絡計劃。

警隊有感青少年罪案問題漸趨嚴重,同時有意加強與學校的聯絡工作,遂於一九八八年在各警區〔機場警區、鐵路警區(前稱地鐵警區)除外〕設立二十五名學校聯絡主任的職位。

在支援邊緣青少年服務整體計劃下,警隊在二○○一年更加設三十三名中學學校聯絡主任的職位,由警長級人員出任。目的是加強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利用多機構合作的模式,從中一開始教育學生切勿誤入歧途。計劃用意是在防止性工作上減少青少年聯群結黨,並及早辨認及輔導邊緣青年。在免費普及中小學教育的政策下,警隊相信「學校」是接觸學生及家長以推行此計劃的最佳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