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2-12 21:26 兩名年齡分別為二十五及二十九歲的男子今日(二月十二日)在區域法院因訛騙及企圖訛騙各被判入獄兩年。 案情透露,兩人均屬一間提供樽裝香薰及香水作直銷用途的公司的高級人員。該公司要求新會員繳付五千元參與入會計劃及額外六萬四千元以晉升至更高職位。 警方調查顯示,該公司的高級人員涉嫌製造虛假僱用信及入息證明予新成員作申請銀行信用咭及私人貸款,以向該公司繳付所需費用。 五間銀行在二○○一年六月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懷疑部份客戶利用虛假文件申請銀行服務。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拘捕並控告一名二十五歲男子兩項訛騙及一項企圖訛騙罪名,而該名二十九歲男子則被控以三項訛騙罪名。 兩名男子被判罪名成立,並於今日各被判入獄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