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6 19:34 一名四十六歲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日前被裁定七項罪名成立,今日(九月六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半。 案情透露,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及九三年一月期間,該名男子以空頭支票欺騙黃金供應商。 該名澳門藉男子在一九八○年代來港,並在西區開設一間金鋪。在犯案期間,他從五個黃金供應商購入大量黃金。他使用總值一千四百萬元的期票支付購入黃金的款項。 其後,所有支票均未能兌現,而金鋪亦倒閉,該名男子則離開香港逃往澳門。 該名男子今年四月回港,在抵港時被捕。他其後被落案控以有關罪名,並在區域法院進行刑事聆訊。 他承認所有七項控罪,在八月二十九日被判處罪名成立,今日判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