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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香港警察年报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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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架构

有效的指挥架构

警务处处长就警队的管理及工作效率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负责。警务处处长由两名副处长协助,副处长(行动)主管行动处和刑事及保安处;而副处长(管理)则督导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和财务、政务及策划处。

警察机动部队总部

警察机动部队总部


行动处

下设行动部、支援部及六个警察总区,负责警队的日常行动。

行动部

行动科

下设行动组、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重点及搜查组和警察公众联络组。职责是制订及发布警队的行动政策及相关指令。该科亦负责管理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的运作、调配警队的行动资源,以及与解放军驻港部队和访港外国海军联络。

警察机动部队总部

负责督导警察机动部队各大队及警队其他内部保安大队的训练及特警队的工作,并定期按最新的趋势检讨及改善战术、器械和装备,以配合内部保安及公共秩序警政的行动需要,包括处理公众活动和人群管理等。

爆炸品处理课

处理爆炸品及可疑物品,亦为相关单位提供训练,并负责检查弹药及爆炸品的储存设施,以及销毁弹药和炸药。

支援部

支援科

支援课包括策划行动课、总务课、职业安全及健康课、运输课,警察牌照课以及警队资料及公开资料统筹组。该课负责在多个不同政策范畴制订政策、程序及命令,以及就跨部门事宜与其他政府部门联络。

警察牌照课负责发出由警务处处长签发的牌照及许可证,以及协调涉及公众活动的政策事宜。

辅警支援课位于辅助警察队总部暨训练中心,为香港辅助警察队提供行政、管理及训练的一站式服务。

警察公共关系科

社区关系课与市民保持密切联系,透过传媒及社区活动宣传灭罪信息,以及推广警队及青少年活动。

新闻及宣传课全日24 小时为传媒发放新闻和提供其他服务,以及推行警队宣传运动。

警察公共关系科

警察公共关系科


交通总部

交通总部包括交通管理及检控科和行政科。交通总部负责制订及协调各项交通执法政策、处理交通违例传票和定额罚款通知书、监察及参与交通法例的修改过程、发展和评估各项交通管理计划、统筹警队在道路安全方面的工作,并就各项交通及运输事宜与各政府决策局╱部门及非政府组织保持紧密联系,亦负责管理交通督导员。

交通总部

交通总部


总区

日常警务工作由六个总区负责。每个总区由一名助理处长掌管,总区之下分为警区和分区,在某几个分区下,再细分为警署。现时全港共有23个警区。

陆上总区

五个陆上总区各设一个总部,辖下分为冲锋队、警察机动部队总区大队、刑事调查单位和交通单位,并透过三个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调派资源。新界北总区还有快速应变部队。

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负责接听市民的999紧急求助电话,并即时作出回应。此外,亦是控制总区及警区资源调配的中枢,以及是与总部及其他机构互通行动信息的枢纽。

冲锋队的主要职责是接报紧急情况,包括迅速到场处理999电话召唤,同时亦负责在各警区执行警车巡逻任务,确保快速支援街上巡逻的军装人员扑灭罪行。冲锋队设有一个总部和四个巡逻小队,每小队约有60名人员和10至12辆巡逻车,24小时当值。

警察机动部队总区大队是支援单位,随时出动协助执行人群管理和内部保安工作,并在遇有灾难时,提供支援。队员平日的工作是协助警区打击罪案。

刑事调查单位负责调查严重罪案和跨区罪行,同时亦负责搜集、整理和评估总区内罪犯和犯罪活动的情报,并提供防罪资讯。

交通单位负责管理总区内的交通、执行交通法例、调查交通意外及推广道路安全。

陆上总区

陆上总区

陆上总区


水警总区

水警的职责是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上边界及水域的治安,在本港水域执行香港法例、防止海上走私及非法入境活动,并负责本港及邻近水域的搜索和拯救工作,以及运送死伤者。

水警总区由总区总部及两个警区组成。水警船队共有119艘船艇,包括62艘水警轮和57艘小艇,执法范围覆盖1 651平方公里的香港水域及261个离岛。

行动科负责监督总区重案组调查罪案及海上非法入境和走私集团活动。此外,该科亦负责监督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后勤组、总区枪房、总区运输组以及小艇分区的日常工作。

行政科负责一般行政工作及总区财务、人事、编制和员工关系事宜。

支援科的职责包括水警轮的购置计划、水警人员在航海、驶船、轮机及安全方面的训练及评核,以及专业设备的选购事宜。

水警总区

水警总区


刑事及保安处

负责制订警队在刑事及保安方面的政策,以及有关事宜的整体指挥工作。

刑事部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

负责调查复杂的有组织罪案及严重三合会罪行。

刑事情报科

负责警队各单位提供优质、准确及适时的情报和支援服务,以防止及侦破有组织及严重罪行。 该科专责收集、分析及发放情报,确保有需要的人员适时获得最可靠的情报,并让警队掌握最新的治安情况及犯罪活动。

商业罪案调查科

负责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案、冒钞票、造文件及科技罪行。

毒品调查科

负责搜集毒品入口、制造及分销的情报,并采取执法行动打击毒犯。该科与内地和海外执法机关紧密合作,遏止与香港有关连的集团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非法活动。此外,亦会调查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

防止罪案科

利用保安勘察、宣传活动、保安设备展览室以及机灵先生等渠道,为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提供免费及独立的保安意见和防罪措施。该科又审核保安公司的牌照申请,并对保安公司及人员进行定期视察,以协助保安及护业管理委员会规管本地保安业。

联络事务科

负责就一切警务个案及联络工作,协调各地执法单位及各国驻港警务联络官。该科亦是负责处理香港境内的国际刑警事宜的中国代办处,并获授权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履行国际刑警组织的职能和执行有关职务。

鉴证科

提供指纹检验及鉴定,枪械鉴证,收集脱氧核糖核酸(DNA)及法证摄影服务以支援前线人员。鉴证科亦向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包括签发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处理刑事定罪纪录资料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的申请。

刑事纪录科

该科整存的资料库,包括被定罪人士、通缉人士、失踪人士、未执行拘捕令、报失及通缉车辆,以及就严重可拘捕罪行被定罪人士所保留的DNA样本索引。

保护儿童政策组

专责制定警队就处理「虐待案件」方面的相关政策、程序及培训,「虐待案件」包括虐儿及虐老,以及家庭暴力、亲属暴力和性暴力等案件。

重大事件调查及灾难支援系统

该系统是一套电脑程式,处理及分析大量案件资料,以协助调查复杂的罪案和灾难资料的管理,提高该等工作的成效。

保护证人组

执行保护证人计划,提供相关训练,并就保护证人有关的事项向负责案件的人员提供意见。

商业罪案调查科

商业罪案调查科


毒品调查科

毒品调查科


防止罪案科

防止罪案科


保安部

负责保护显要人物、领事联络及统筹保安工作,包括对付恐怖活动及提供相关训练。

人事及训练处

人事部

人力资源科

负责处理警务人员工作表现管理、职业发展、调职安排、增薪、晋升、升级、人力策划和招募方面的事宜。

服务条件及纪律科

就康健管理、薪酬与津贴、宿舍和纪律方面为警队成员提供服务和意见。

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

透过辖下五个不同课别提供有关人事、福利、心理和职员关系等服务。

职员关系课建立职方协会与警队管理层的联系,负责处理与士气有关的事宜、就如何确保职员关系融洽提供指引,以及在人员间推广审慎理财的文化。

膳食、会所及体育课就膳食、会所、体育及康乐活动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并负责统筹警队内一切健康生活模式活动。

福利服务课为警队成员提供福利和就业辅导服务。

支援课提供多项员工福利计划及支援服务,包括团体保险计划、警队礼品、特惠购物计划、度假屋和酒店优惠计划等,并协助管理警察福利基金和两个警察教育信托基金。

心理服务课推广精神健康,鼓励各警队成员在工作与生活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以及为各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该课亦透过入职心理评估,协助招募具心理质素及价值观与警队相符的申请人加入警队。

人事部总部

除为人事部提供行政支援外,并督导警队纪律审裁组,统筹授勋及嘉奖、奖章及勋扣、为特殊单位人员而设的体格检查,以及处理索取人事资讯等事宜。

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

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


香港警察学院

专责警队所有有关训练事宜,但不包括内部保安和高度专门的特训、辅警和水警训练。学院由六个中心及两个科组成。

基础训练中心

为所有警员及督察提供入职训练,以及为在职人员提供枪械和战术训练。此外,中心亦负责监督警察乐队的运作,以及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所有官方典礼仪式提供仪仗及升旗队伍。

专业发展学习中心

为人员举办有关警队领导和管理的本地及海外训练课程,提升个人效能和认识香港社会政治发展的研讨会,以及一系列有关把资讯科技应用于警务工作、刑事情报管理和高科技刑事调查的专业课程。此外,中心亦为内地警务人员提供专设的训练课程,以及为其他政府部门及海外执法机关提供管理课程。

专项服务及才能训练中心

中心提供多项专门及基本才能训练,设有四个职能单位及三个附属中心,即侦缉训练中心、警察驾驶及交通训练中心和研究中心。

侦缉训练中心为在职警务人员提供优质的侦缉训练。此外,中心负责灾难遇害者辨认训练。

警察驾驶及交通训练中心负责提供警队的交通训练及驾驶训练,并且签发警队的驾驶牌照。同时,该中心亦提供驾驶特别用途车辆的训练,以及其他特定行动上的支援。

研究中心致力提升和巩固警队的研究能力,以便警队能继续向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中心还负责与专业研究机构建立联系,发展和加强策略伙伴及合作关系,以期进一步改善向警队提供的研究服务的质素与范围。此外,中心亦积极协调及支援知识管理活动和负责监督警队图书馆的运作。

行政及支援科

负责学院的行政及人力资源工作并透过出版物、学院的内联网及互联网网页,推广警察学院的卓越培训服务。

人力资源及财务科

负责为警察学院提供各类有关编制及人手、财务预算、采购、存仓及设施管理等行政支援服务,以确保学院的人力及财政资源能有效地规划和使用。

香港警察学院

香港警察学院


监管处

资讯系统部

业务服务课

负责制定警队在资讯及通讯科技应用的有关策略,并透过与资讯应用科及通讯科紧密联络和合作,协助警队各单位设计、研发和推行资讯及通讯科技项目,以及改善有关服务。

通讯科

负责为警队策划、设计、开发、装设和维修保养各种通讯╱电子系统,并就有关专业流动通讯、视像监察系统、热能影像系统、雷达、警队电话系统、警察流动无线电话、海事电子技术、射击训练系统、专用互动系统及主干微波传送等,为警队提供全面的通讯解决方案及技术意见,以应付上述各方面的挑战。此外,亦设立24小时运作的资讯及通讯网络管理中心,为警队人员提供资讯及通讯科技方面的支援。

资讯应用科

负责策划和提供资讯科技服务,以应付警队的业务需求。有关服务包括进行资讯科技系统研究;设计、装设和维修保养资讯科技系统;管理资讯科技项目;就资讯科技方面提供技术支援;开发和维修保养资讯科技基础设施;以及采购硬件、软件和资讯科技服务。

服务质素监察部

研究及监察科

两个监察组代表纲领负责人及处长检讨及监察警务工作。

工作表现检讨科

效率研究组进行研究,以便警队透过最具效率及成效的方式运用所有资源,达致其宗旨及目标。

服务标准组确保推行优质服务策略,透过员工参与及推广以服务市民为本的文化,提高效率和持续改善服务。

投诉及内部调查科

负责调查对警务人员及警队文职人员的投诉。

财务、政务及策划处

财务部

财务科

财务办事处负责管理和监控警队财政工作,并统筹每年资源分配工作。

法证会计师办事处负责为警队提供有关刑事调查及检控的法证会计及支援服务。

内部核数科

负责独立评估警队的财政工作,确保所有账目均符合财务及会计程序。

物料统筹科

负责统筹、供应、储存和分配制服、枪械、弹药、通讯设备和办公室的需要。此外,该科亦就投标事宜为各警察单位提供意见。

政务部

人事及总务科

负责管理警队文职人员,包括品行及纪律、训练、聘任、表现管理及服务条件。该科亦负责分发总部通令和管理警察博物馆。

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

负责处理开设和删除常额及编外职位事宜,并按工作需要安排临时的职位重行调配,以及负责在文职人员中促进良好的员工关系。

策划及发展部

负责决定长期的人手及建设需求,以配合人口增长和基建发展,亦负责策划和 监督警队所有新建设项目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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