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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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這段經歷,很多人都會有,但對於我來說,是深刻的,是難忘的,雖然已經事隔一年,今天憶起,仍然百感交集,猶有餘悸,當晚的情況一幕一幕浮現在我的眼前 ……
 
一年前的一個中更,我和隊友在三號衝鋒車負責巡邏灣仔警區,當時正準備返回基地用膳,突然通訊機傳來一宗「有人墮海」案件,車上各人沒有說一句話,只是一個眼神,大家已心領神會。車長不用兩分鐘已將我們送到金紫荊廣場外的會議道。當晚很塞車,衝鋒車只可停在距離碼頭三百米外的馬路上。情況緊急,我們立刻下車,各人很有默契地取出所需裝備。而我,立刻穿上救生衣,手持水泡狂奔三百米。到達海邊後,我隨即解下身上裝備,一躍而下,跳入海中,向離岸五十米的遇溺女子游去。
 
當晚風高浪急,海面昏暗朦朧,我眼中除了那名遇溺的女子外,什麼也看不見。我拼盡所有力氣向前游,但是怎樣努力也游不到目標,望到載浮載沉的遇溺女子,我的心更加焦急。正當忙亂之際,我才發現在左手面有一個直徑三米的污水渠口,洶湧澎湃的巨浪不停將我往污水渠口推去。望向漆黑空洞的渠口,這一刻,我感到十分害怕,害怕被推進渠口去,害怕救不到那名女子,害怕連累其他同事來救我,害怕……我深呼吸一口氣,向自己說:「我行的!」一時間我將所有害怕拋諸腦後,閉起雙眼拼命向前游,最終游過了渠口,游到那女子身邊。當時她已經昏了過去,身體變得沉重,再加上當時的浪實在太大,我和同伴都被海浪沖散,用盡所有方法,都未能把救生裝備套在她身上,我們只好盡量將女子的頭部提高離開水面。大海沒有一絲憐憫,浪還是一個接一個的拍打著我們三人,我和同伴只可以盡力用身體擋住無情的大浪,以免大浪再拍向女子。好不容易我們游到碼頭下的木柱,用手腳抓住滿布蠔殼的木柱,以免被大浪沖走。面對怒海,我們變得很渺小,很無助。此時,一道強光照到我們三人身上,是水警輪!水警輪用繩索把我們拖到岸邊,大家合力把女子拉上岸,交由救護員急救。
 
我和同伴上岸,大家一個對望,搭一下對方膊頭,終於鬆了口氣。我們都感到對方的身體在顫抖,原來天氣寒冷加上用盡了所有氣力,體力透支了。我們坐在一旁,救護員來為我們治理,我們都不知道,原來大家的手腳都被蠔殼割損了,還喝下了幾口海水,令我的肚子痛了三天。
 
家人知道了,很替我擔心,還問我,為何要我一個女子去跳海救人,這麼危險的工作,就不可以讓別的人去做嗎?我笑了一笑,向他們道:「在你們眼中,我是一個嬌滴滴的女子,但在市民眼中,我是一個警察,我接受過訓練,我亦有一班可倚靠的同伴,我們有合作精神,有默契。由我第一天當警察起,我就知道我的職責,除了維護法紀,維持治安,就是在市民需要幫助時,要盡力去幫助他們。我們當警察的,站在最前線,遇到危急的情況是必然的,如果在這些時刻,警察都後退,大家還能夠倚靠誰?」所以,讓我再選一次,無論我是當值與否,我都會作出同樣的決定。
 
(編按:本文是港島總區行動部舉辦的「警隊表現增進計劃」徵文比賽冠軍作品。)
 
港島總區衝鋒隊警員駱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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