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简介
香港辅助警察队(辅警队) 由社会各阶层的志愿人士组成,早於一九一四年成立,拥有悠久而光辉的历史。随着环境的转变,当局不时修订辅警队的职责和组织。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辅助警察事务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由正规及辅警人员组成,目的在全面检讨辅警队,以期充分发挥辅警队在管理及行动人手调配方面的效能。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获得警务处处长批准,并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底实施。 辅警队一直执行原先成立时的职能,就是提供训练有素的后备人手,在应付紧急事故时支援正规人员。辅警队会继续依循警务处处长按现行的行动优次而指令的支援形式和人数动员。辅警队的组织及指挥架构已作出修订,加强与正规警队融合。辅警队是根据《香港辅助警队条例(香港法例第233章)第3条成立的,队员派驻五个陆上总区,按各总区军装人员编制比例分派。辅警队不断招募志愿人士加入,确保队伍维持朝气和活力。 辅助警察事务委员会是常设委员会,负责制订以下各方面的政策:辅警队的职责、编制、结构及指挥架构、人事、人手调配及训练事宜。警察总部(支援部)负责决定及公布有关辅警队的职责、人手调配及运作效率的政策。辅警支援科於二零零一年六月成立,专责处理辅警队的事务,为正规人员及辅警人员提供警队层面的支援服务。该科负责辅警人员的行政、管理及基本/进修训练。 香港辅助警察队的特定角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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