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為本 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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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警察課我們相信每一名市民都有權獲得警方提供公正無私的服務。 投訴警察課向警務處處長負責。該課確保所有對警務人員或隸屬警隊的文職人員作出的行為不檢投訴或刑事指控,均獲得全面和公正的調查。 本小冊子告訴你投訴警察課所提供的服務可達到的水平。假如你欲就所獲得的服務進行查詢或提出意見,本小冊子亦會告訴你應採取甚麼步驟。 提供的服務你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投訴警方: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專責監察所有投訴。該委員會是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法定獨立組織,並設有全職的秘書處,其職責是確保所有投訴均獲得徹底及公正的調查。 申訴權利如果你對所作投訴的調查結果不滿,可由投訴警察課覆函的日期起計30日內,要求該課進行覆核。投訴警察課將於覆核你的投訴後,通知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有關覆核結果。委員會會通知你覆核的結果。 服務標準如果你對警方作出投訴:
如何索取進一步資料如欲索取進一步資料,可致電24小時投訴熱線(電話:2866 7700)。 香港警務處 二○一五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