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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年初退股」特别措施
 
为配合社员可於二〇一四年年初动用股金,同时亦不影响二〇一三年度之股息,该社将作出以下特别安排,请各位社员留意∶
申请「年初退股」途径 申请限期
日期 / 时间
可动用股金的
日期及时间
备注
汇丰 / 恒生银行
户口转账
其他银行
户口转账
「查数易」电话系统 2399-0500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至 三十日上午九时正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下午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下午 「查数易」电话系统的退股功能,於申请限期内只接受「年初退股」之申请。
亲自递交或传真申请表到该社旺角华侨商业中心办事处2399-7833 须於退股申请表之申请人签署栏旁,用红笔注明「年初退股」。

 

*注意∶以汇丰/恒生银行户口转账 — 是指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社员每月以银行自动转账方式於该社储蓄及/或还款的银行户口。
 
1)如没有在退股申请表注明「年初退股」,该社职员将视作一般退股办理,并即时(於十二月)办理该宗退股申请,社员已提取之股金,将不获计算该年度的股息。
 
2)有关退股金额,由於银行未及在该社处理年初退股时确定所有社员於二〇一三年十二月的储蓄数据,因此各社员所退股之金额将以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之储蓄结余为准。
 
3)社员如需於退股后申请贷款,除须於退股申请表上用红笔注明「年初退股」外,并须连同有关的贷款申请书一并递交,该社职员方可就此等贷款申请作特别处理。
 
4)如欲申请於二〇一三年年初退股的社员,必须遵守上列细则。如因社员未有清楚指示而衍生的任何问题,该社一概不会负责。
 
另外,该社於每月透过银行自动转账收集社员储蓄及还款,自动转账日定於现职公务员发薪日起计第二个结算工作天(结算工作天以银行公会的结算日为准),全部转账过程在五个结算工作天内完成。任何社员(包括离开警队、退休、停职等)扣数日期皆相同。由於每月之发薪日期未必相同,所以社员应主动留意自动转账日期及结算日,并於户口内预留足够之款项,否则可能被银行收取手续费,而有关手续费一概与该社无关,同时亦会影响申请该社福利项目之事宜。
 
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2399-7878(接通后按9字)与该社职员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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