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3 張相片

交通警政旨在減少在交通意外中死亡及嚴重受傷的人數,改變道路使用者阻礙交通的不負責任行為,以及應對社區關注的事宜,尤其針對道路使用者不負責任的行為。警隊採用多機構及「3E」模式,以減少傷亡人數及改善道路交通情況。「3E」是指道路工程(Engineering)、公眾參與(Engagement)及積極執法(Enforcement)。「重點交通執法項目」著重於根據交通意外及相關違例罪行的趨勢而制定的交通執法行動。


警隊於四月推出的「2020年重點交通執法項目」,新加入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以應對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普及,以及近期涉及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致命交通意外。而更新了的「醒目運用重點交通執法項目」流程表,深入淺出地引導前線同事理解及策劃重點交通執法行動,以達致成效為本的目標。


在復活節假期期間(四月十日至十三日),警方進行了一連串的執法行動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共拘捕十一男兩女,並檢獲八輛電動滑板車、兩輛電動單車、兩輛電動三輪車及一輛電動單輪車。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總督察莊金印說︰「大部分被捕人士知道在馬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是違法的行為,他們因一時貪圖方便,明知違法仍然使用。」


警方一直透過不同渠道提醒市民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是違法行為,並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讀者可瀏覽以下連結重溫相關資訊:(https://www.facebook.com/109704647108574/posts/222171592 528545?sfns=mo)。


交通總部將為各前線指揮官及職員協會安排「2020年重點交通執法項目」的簡報會,宣傳資料亦已上載至警隊內聯網供人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