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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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項目 — 人生儲蓄保障計劃


經詳細研究及審慎考慮,該社董事會已於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通過修訂人生儲蓄保障計劃項目的申請條款及細則,以下該社社員不會獲得人生儲蓄保障計劃的保障。


  • 凡遭該社入稟法院/小額錢債審裁署追討欠款的社員;

  • 所有破產的社員(不論是否在該社貸款);

  • 所有申請「個人自願安排」(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的社員;

  • 身故前連續十二個月未有按月以銀行自動轉賬方式儲蓄的社員;

  • 自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起,所有申請入社的社員,若離開警隊後未能符合「互助年期」*的社員。


就該社提供的福利,該社董事會均保留最終審批權利。


如有查詢,請致電2399-7878(接通後按9字)與該社職員聯絡。


*「互助年期」是指由持有有效社籍日期起計,截至於警隊最後工作日期為止,必須擁有不少於連續五年(足六十個月)的共同關係的社齡。

● 只有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