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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整筆撥款 會計及財務管理系統新安排 警隊的撥款監督人員,可能已發現從今年四月起的每月財政報告有所改變。其實,在一九九九至二○○○年的財政年度,警務處已被選定為以「整筆撥款」方式運作的五個試點部門之一,其餘部門包括庫務署、知識產權署、公務員培訓處及申訴專員公署。為配合「整筆撥款」的運作模式,資訊應用科於警務處的會計及財務管理系統上作出了重大的改動。 這項改變分多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已於今年八月底成功推行。在第一階段,所有財政報告和諮詢程序已加入新分目——分目000運作開支。 自此以後,撥款監督人員可以一目了然地找出他們轄下部門所需的大部分經常開支(不包括酬金及特別服務和證人、囚犯及遞解出境者的開支),從而更靈活地定出人力與其他資源的最佳組合,以便進一步提高各部門的生產力。 構思中,在第二階段,透過會計及財務管理系統,撥款監督人員、區指揮官(或同等職級人員)可以更有效地管理他們的每年度預算。
如欲查詢有關會計及財務管理系統的資料,可致電2860-8263與該系統的求助台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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