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特寫
簡訊
圖片專輯
健康生活
康體消息
福利版
讀者來函
English Version
中文版警聲主頁
警務處主頁
昔日警聲
脫氧核糖核酸條例將生效
人員須小心處理案發現場

•導師示範如何從口腔取得脫氧核糖核酸樣本。

為確保能妥善收集罪案現場細微的脫氧核糖核酸(DNA)證據,前線人員在處理嚴重罪案現場時必須加倍小心。

總警司(刑事)(支援)麥少雄表示,隨著香港警隊即將使用百年來刑事偵緝工具的首個突破 — 收集脫氧核糖核酸證據,人員必須加倍小心處理案發現場。

由七月一日起,每個總區的多個隊伍將開始從案發現場或有關人士如疑犯等身上收集脫氧核糖核酸證據,每個隊伍會由十至十二名人員組成。鑑證科的工作隊伍由五十七名罪案現場人員組成,他們較早前接受政府化驗所專家提供的訓練,學習如何找尋和處理脫氧核糖核酸證據。

麥少雄表示,由於脫氧核糖核酸十分容易被污染,因此他呼籲最先抵達罪案現場的人員須採取正確的措施以保存現場環境。

他說:「脫氧核糖核酸證據是警隊百年來刑事偵緝工具上的首個突破。自一九○一年引入指紋鑑證技術後,刑偵工具上一直未見有其他大突破。因此,所有人員必須認識脫氧核糖核酸證據這種新科技及其重要。」

「要成功收集脫氧核糖核酸證據,人員必須在封鎖現場及保存現場環境方面達到高度的專業水平,這是人員進入罪案現場時首五個優先處理的事項之一。人員最首要處理的當然是拯救生命,除了保障生命及財產外,人員的第二個任務是偵查及防止罪案。而收集脫氧核糖核酸證據是偵查罪案手法的最大突破,是經長時間研究的成果。人員在現場的正確操守對能否盡早破案起關鍵的作用。」

刑事部總部總督察何兆霆補充:「確保事主人身安全後,現場任何人均不可吸煙、不可觸摸現場任何物件,人員亦需穿著適當衣服,直至罪案現場人員完成檢查現場的工作。」

立法會去年通過法例,賦予警方權力向嚴重罪案的疑犯套取其脫氧核糖核酸樣本。該條法例將於七月一日起生效。

何兆霆表示,套取個別人士的脫氧核糖核酸樣本,最簡單常用的方法是輕刮其口腔內部。

「在大部分案件中,這種以簡單又不大涉及私隱的方法套取的非體內脫氧核糖核酸樣本,已足夠供人員作脫氧核糖核酸分析。」何兆霆又說,現場留下的體液或分泌物如:血液、精液、汗水、皮膚油脂或毛髮,均可提供脫氧核糖核酸樣本。一旦確定某脫氧核糖核酸樣本是否與現場證據吻合,便可正確無誤的將某人與案件連上關係,或助他洗脫嫌疑。

何兆霆與刑事部高級督察何偉康已向各總區負責調查案件的人員講解正確收集及處理脫氧核糖核酸樣本的程序和指引,最後一個座談會已於六月六日舉行,約三十名西九龍總區人員出席。

何偉康在座談會上強調,收集脫氧核糖核酸樣本並不等如指紋鑑證技術不再被使用。

他說:「英國自一九八六年起已一直成功使用脫氧核糖核酸科技,但指紋鑑證依然在偵破罪案方面極為重要。由此可見,脫氧核糖核酸科技與指紋鑑證可互相補足,提供強而有力的證據。」

「香港警方一向亦有使用脫氧核糖核酸科技,不過在有關法例生效前,我們只可在疑犯的同意下從其指甲或毛髮取得脫氧核糖核酸樣本。我們較早前已掌握分析脫氧核糖核酸的技術,但從七月一日起,新法例正式賦予警方權力向嚴重罪案的疑犯套取其非體內脫氧核糖核酸樣本,例如輕刮其口腔內。」

使用脫氧核糖核酸科技收集證據,在一些國家中曾引起一些爭議。香港警隊已訂定了充足的指引,以確保進行脫氧核糖核酸測試時不會違反人權或侵犯私隱。

脫氧核糖核酸樣本資料庫將會鎖於政府化驗所內,只有其職員才可接觸該些資料。化驗所職員亦只能透過密碼而非個人身份來辨別該些樣本。政府化驗所內先進的電腦對照樣本儀器及資料庫,跟美國聯邦調查局使用的相同。





〈〈 返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