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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聯同澳洲聯邦警隊及美國緝毒處,最近完成長達十二年深入的全球性調查。 各有份參與調查的人員就兩個不同的全球性販毒組織進行了複雜而歷時多年的調查,大家的努力及合作終帶來美滿的成果:把存放於香港金融機構總值八千三百萬港元的販毒財產充公。 為配合一九八八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公約(維也納公約)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本港政府制訂分享充公財產的政策,每宗與海外執法機構進行的聯合調查必須經過仔細考慮,分析每個管轄區域在調查中所擔任的角色。這次與澳洲及美國警方分享為數不少的販毒財產正好反映了這點。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司梁立勳表示:「分享販毒財產並非只是象徵性姿態,它更向本地及國際毒販發出一個明確信息:香港警方已作好準備打擊任何販毒組織;而打擊洗黑錢的工作對摧毀販毒組織極為重要。」
充公哥倫比亞及澳洲毒販財產
該頭目於一九八九年逝世前,累積了大筆不法財產,並分別存入世界各地其親屬名下或控制的戶口。 其中大部分金錢透過一些「離岸公司」引入香港。在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的協助下,終成功追蹤該名男子以香港作基地的財產,包括物業及金錢,並於一九九一年七月凍結該筆財產。 經過長時間在美國進行的法庭審訊,美國當局於一九九八年一月正式要求香港警方協助充公該男子於香港的財產。香港警方最終成功充公其超過六千九百萬港元(即八百八十四萬美元)的財產。這是自一九八九年香港實施《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後,第二最高被充公的金額。 現時負責該案的偵緝高級督察韋理安表示:「這次國際性的調查行動牽涉多個管轄區域。行動成功是眾位人員多年努力的成果。每位有份參與搗破這個罪惡昭彰的國際犯罪集團都深感安慰。」 第二宗成功分享販毒財產的案件是關於另一名於一九九二年在澳洲被捕的男子。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成功透過法律途徑,代表澳洲政府凍結他其中一間離岸公司於瓦努阿圖的銀行戶口。 該名男子最終於一九九四年四月在澳洲被判刑十四年監禁。一九九九年五月澳洲政府正式要求香港警方協助充公該男子在港的財產。最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二○○○年一月,成功充公一千四百零四萬港元,即一百八十萬美元。
打擊洗黑錢法例有效
「最初銀行拒絕接受香港以任何法律途徑去凍結該筆財產。雖然經歷重重困難,我們最終成功向銀行及法庭證明該筆財產為澳洲販毒集團所有,而由於該集團在香港操控該戶口,因此可根據香港法例充公該筆錢。這宗案件證明香港有關洗黑錢的條例有效打擊犯罪分子以離岸公司的銀行戶口作非法用途。」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司梁立勳強調:「這些案件清楚顯示與海外執法機構的合作,對全球聯手打擊販毒活動極為重要。過去多年來我們與海外執法機構建立十分良好的夥伴關係,除了上述提及的案件外,更有其他類似的成功例子。」
「隨著販毒活動愈趨國際化,個別管轄區域單打獨鬥再不足以應付。海外執法機構的專業調查及信賴,加上我們努力不懈的配合,令上述案件有美滿的成果。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會繼續加強與國際執法機構原有的聯繫;並在有需要時,與其他機構建立新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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