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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
谢栏(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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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三月三日下午六时三十分回家,发觉嫲嫲并非如常的待在家中,正常这个
时间她应该在做饭,认为并不寻常,遂致电父亲及叔叔商量,但未有致电999,因为曾听闻未够48小时不会受理。
约七时四十五分,三名警员带同嫲嫲回家并告知本人她迷了路,贵处人员SGT 47300, PC 12538, WPC 11206表现出色,观察力敏锐,仅凭极为有限的线索找出嫲嫲的住址,而且迅速地将嫲嫲送返家中,一名较为资深的警员更向我解释清楚「未够48小时不会受 理」实属讹言。本人深切感受到香港警方高效率高质素的工作态度。 若然当天出现暴雨或没有这三名出色的警员协助,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本人对贵处人员的表现深感谢意,特专函表扬及感谢上述三名人员。请为本人转达感激之情。 市民许先生
(注:信中提及的人员是秀茂坪分区警长黄伟鸿、警员袁浚富和黄玉晶。) 《感 谢栏》传递市民对人员及警队的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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