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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福利 ― 新生婴儿津贴计划
 
1. 计划的目的是津贴新诞下婴儿的社员,津贴金额为一千元。有关金额将直接存入社员的户口内。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款及细则:
 
⑴婴儿出生前不少於十二个月社龄资历;
 
⑵婴儿出生前六个月内无间断地按月储蓄;
 
⑶婴儿出生前六个月内无因任何理由而延迟清还贷款;
 
⑷婴儿出生前六个月内之每月股份结余不少於五千元;
 
⑸提供婴儿出生证明书;
 
⑹若社员及其配偶均为该社社员,只可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请;
 
⑺婴儿出生后三个月内申请方为有效;
 
⑻如填报资料失实,申请作废;
 
⑼该社保留绝对权利随时取消、增加或更改有关条款及细则,而不作另行通知。
 
2. 申请办法:
 
社员於婴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填写新生婴儿津贴申请表(表格5),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以电邮、传真、邮寄或亲自递交方式申请。
 
● 只有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