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

牌照/许可证

“居民” 边境禁区许可证 – ‘R’申请表

  • 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及亲自签署。
  • 申请人可亲自申请、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若以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需时最少四个工作天〕。
  • 申请人可以用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申请及领取证件。

请点击以下附载的「申请人须知」及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须知 – 边境禁区许可证‘R’申请


“探访” 边境禁区许可证 – ‘V’申请表

  • 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及亲自签署。
  • 申请人可亲自申请、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若以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需时最少四个工作天〕。
  • 申请人可以用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申请及领取证件。
  • 担保人必须填写及签署申请表乙部,并需亲自到临本办事处办理申请事宜。
  • 如担保人超过65岁或有医生证明不良於行,可豁免亲身到来本办事处办理申请事宜;但申请人需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及担保人之禁区许可证副本以便办理申请。

请点击以下附载的「申请人须知」及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须知 – 边境禁区许可证‘V’申请


边境禁区许可证及边境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商业机构 /团体” – ‘O’申请表

  • 申请人可亲自申请、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
  • 公司负责人或获授权人士须签署申请表格及盖上公司印监〔若以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需时最少四个工作天〕。

请点击以下附载的「申请人须知」及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须知 – 边境禁区许可证‘O’申请

申请须知 – 沙头角禁区本地游‘O’申请


边境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居民” – ‘CRP’申请表

  • 申请人需出示香港居民身份证、驾驶执照、边境禁区许可证及车辆登记文件正本及副本作核实。
  • 只有边境禁区居民才可申请边境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作私人用途。
  • 授权司机必须是边境禁区居民。
  • 申请人可亲自申请、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若以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需时最少四个工作天〕。
  • 申请人可以用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申请及领取证件。

请点击以下附载的「申请人须知」及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须知 – ‘CRP’申请


边境禁区许可证及边境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 政府部门/传媒 – 申请表

  • 申请人须填妥及签署甲部,包括附件A或/及附件B (视乎情况而定)。
  • 申请人(政府部门)须於边境禁区许可证及边境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拟定使用期的不少於一个月前(新申请)或三个月前(续期申请),向警务处处长 (经办人:警察总部行动部警司) 递交申请表。
  • 申请人(传媒)须於边境禁区许可证及边境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拟定使用期的不少於七个工作天前,向警务处处长 (经办人:警察总部行动部警司) 递交申请表。

如欲索取相关表格,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860 3213 (陈小姐)。


港珠澳大桥 (香港口岸) 禁区通行证申请表格“商业机构 /团体” – ‘O’申请表

  • 申请人可亲自申请、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
  • 公司负责人或获授权人士须签署申请表格及盖上公司印监〔若以邮寄、投递、传真方式或投递至禁区许可证办事处之投递箱办理申请事宜,需时最少七个工作天〕。

请点击以下附载的「申请须知」及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须知 – 港珠澳大桥 (香港口岸) 禁区通行证‘O’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