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牌照课负责执行牌照及许可证的签发工作,包括保安人员许可证、枪械牌照、临时酒牌和社团注册等等,以及协调关於公众活动的政策事宜。
警察牌照课地址及办公时间:
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十二楼
(港铁金钟站D出口 / 湾仔站C出口)
火器标识规定
经修订的《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38章) 内有关火器标识的部份以及《火器及弹药(火器标识)规例》,已于2025年7月18日刊宪並将于2025年7月25日生效。请按此参阅详情。
网上申请牌照服务
申请人可经警察牌照课的「网上申请牌照服务」提交牌照或许可证的申请,并于网上缴付费用。
请按此浏览网上申请的详情。
「警察牌照易」流动应用程式
警察牌照课推出「警察牌照易」流动应用程式,所有经牌照课处理的八种牌照及许可证均会通过「警察牌照易」应用程式发出。
请按此浏览「警察牌照易」流动应用程式的详情。
注意事项:
「边境禁区许可证」及「边境禁区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由相关禁区证办事处签发,详情请浏览以下分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