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無人機行動調配」先導計劃

一般資訊

警隊積極推動「數碼警政」,利用科技、簡化流程等,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小型無人機行動調配」先導計劃由行動部策劃,透過擴展小型無人機應用到不同的日常警務工作中,包括使用自動化無人機庫製定飛行計劃,並自動執行飛行任務,提升巡邏效率;以及利用無人機進行市區反罪惡高空巡邏,加強防罪、滅罪,和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動效能。


先導計劃的目的:

  • 先導計劃的目的旨在善用科技推行數碼警政,提供優質警政服務,更靈活調配前線人員工作,並提升整體工作效率。

先導計劃的試點:

  • 首階段將在邊界警區和西九龍總區進行,為期三個月。
  • 邊界警區 - 採用自動化無人機庫系統,通過智慧規劃飛行路徑,實現自動巡防作業。無人機將按預設範圍執行巡邏任務提升邊境巡邏效率,及可更靈活調配警力。
  • 西九龍總區 - 透過靈活調配無人機執行高空巡邏任務,得以擴大巡邏範圍,提高效率,增強警方快速應變能力,並優化資源運用。
  • 在首階段試行完成後,將進行優化並擴大試行範圍。

國際常用,有效協助執法

  • 世界各地的執法部門,包括中國內地、美國、澳洲、加拿大、挪威、西班牙等,已逐步試點於日常警務工作應用無人機自動巡邏系統。
  • 根據公開資料,相關國家和地區於日常警務工作應用無人機自動巡邏系統資料如下:

私隱保障

為消除或減低無人機飛行時可能會對個人私隱侵犯的疑慮,警方會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無人機使用的建議,包括:—

  • 日常巡邏以即時監察為主,除非基於具體案件的偵查取證需要,否則僅針對公共區域進行巡邏及監察,不涉及建築物內部等私人空間。
  • 制定內部守則規管飛行任務,是否需要錄影,及如何處理收集到的錄像。
  • 小心策劃飛行路線,以避不必要的飛近公眾及民居。
  • 使用紅藍閃燈以顯示警用無人機正在進行任務。
  • 警隊無人機均有貼上用以識別的反光貼「拉花」標誌。
  • 警察遙控駕駛員在「起飛區」豎立告示,以識別警察身分。
  • 於警察無人機巡邏區域設置告示,明確標示該公眾場所正有警察無人機在執勤中。

安全保障措施

  • 所有警隊的無人機任務均必須由合資格的遙控駕駛員操作。有關人員除了要通過《小型無人機令》規定的《進階操作》考核外,亦需額外通過警隊內部的資格訓練及考核,當中包括飛行操作和安全規範,待成為合資格的遙控駕駛員,才可駕駛警察無人機。
  • 而在執行任何無人機任務前,均會由上述合資格人員進行全面風險評估,重點考量現場環境、天氣狀況、人流車流密度及潛在干擾源等因素。
  • 飛行過程中,除專業操作員即時監控外,更會借助無人機智能系統的多重安全保障功能,確保飛行安全。
  • 為進一步提升安全系數以及應對突發情況,警用無人機會在有需要時配備「無人駕駛航空器降落傘系統」。該系統能在無人機發生故障時自動啟動,有效減緩墜落衝擊力,為地面人員及市民提供充分的避險反應時間,最大限度降低對人員、財物及無人機本身的損害風險。

監督規範

警務處已有一套全面及嚴格的內部操作指引,為操作自動化無人機庫系統提供清晰及嚴謹的監督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