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課服務承諾

關於我們

牌照課為協助市民了解申請各類牌照的手續及程序,已印製各類牌照的申請指引,闡述如何申領由警務處處長簽發的各類牌照。相關指引均備有中、英文版本,市民可瀏覽本處網頁或親臨本課索取。

  • 網頁: 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licences/
  •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2樓
  •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45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提供的服務

本服務承諾涵蓋的範圍,包括所有由警務處處長身分簽發的牌照及許可證。


服務水平及指標

警務處牌照課以處理各項申請所需的時間,作為衡量服務水平的指標。至於能否達致既定目標,須視乎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完備。若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足,牌照課便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

申請/牌照/許可證處理所需的工作天
槍械彈藥管有權牌照(個人)24 天
槍械彈藥有限度管有權牌照2 天 (親臨牌照課辦理)
9 天 (以其他形式辦理)
豁免許可證(一般)(槍械)24 天
豁免許可證(影視拍攝或作體育用途)(槍械)9 天
槍械導師授權2 個月
射擊場主任認可證2 個月
槍牌代理人認可證1 個月
當押商牌照26 天
按摩院牌照(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35 天
臨時酒牌12 天
社團註冊12 天
舞獅/舞龍/舞麒麟許可證14 天
保安人員許可證6 天

辦理各類槍械經營人牌照所需的時間,將視乎每項申請和所指明的要求而定。


服務目標

牌照課竭誠為市民提供專業而有效率的服務。

當牌照課接獲申請書後,會通知申請人已收到有關的申請,並加以處理。


有效監察

警務處會對上述服務標準進行內部監察。


市民的角色

牌照課歡迎市民提出意見。在個別情況下,本課可能無法在承諾時間內辦妥申請,例如公眾需求龐大或申請人未能提供充分資料等。若你認為本課在辦理申請時有欠妥善之處,可向負責相關組別的主管查詢延誤的原因。


申訴途徑

如你的個案未得到妥善處理並想作出投訴,可透過下列途徑提出申訴 :

  • 親身前往各警署報案室;
  • 如欲親身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可透過投訴熱線2866 7700預約;
  • 致電投訴熱線2866 7700或傳真至2200 4460或2200 4461;
  • 致函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投訴警察課;及
  • 使用香港警務處網頁上(www.police.gov.hk) 的「投訴警察電子表格」或香港警隊流動應用程式「電子報案中心」內的電子報案表格。

下載「香港警隊流動應用程式」

 

如何索取進一步資料

如需要進一步的資料,你可致電與有關組別的職員聯絡:

槍械牌照組2860 6536
酒牌及雜項牌照組2860 6524
社團事務處2860 3572
保安人員許可證組2860 6543
公眾活動支援組2860 6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