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騙手法
警方呼籲
為提高全港市民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意識,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自2021年11月起推行一項名為「守戶者聯盟 Project AccFencers」的反洗黑錢宣傳計劃。
「守戶者聯盟Project AccFencers」中的「Acc」取自戶口的英文「Account」,「Fencers」則包含劍擊比賽中攻防兼備之意。透過計劃,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希望能鼓勵不同業界及市民組成「聯盟」,積極聯手合作打擊洗黑錢活動,使香港繼續成為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安全及穩健的國際金融中心。
於2023年,「守戶者聯盟」再次出動,為加深市民對洗黑錢罪行的了解,由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特別設計的三隻吉祥物,分別名為「唔租」、「唔借」及「唔賣」,將繼續提醒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以防戶口被操控作非法用途。
另外,資深女演員許思敏亦再次獲邀宣傳是次「反洗黑錢月」,她於電視處境劇飾演伊沙貝拉群(群姐、Isabella)而備受矚目,繼她破格演繹饒舌歌曲以提醒市民勿墮洗黑錢陷阱後,我們亦舉行了一場迷你音樂會以答謝粉絲支持。
2023「守戶者聯盟」活動
由2023年1月9日至2月17日,警方透過推動社群參與及業界參與,為大家準備了不同宣傳活動,向各區市民宣傳打擊反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訊息,加強大家對洗黑錢的法律上認知。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一個本地犯罪集團營運一個手機賭博應用程式,並招攬傀儡開立銀行帳戶以收受賭注和清洗黑錢。自2019年7月起,犯罪集利用最少51個本地傳統和虛擬銀行戶口收受至少7,750萬港元的賭款,以及處理合共逾2億4千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包括來自網上投資騙案、假冒官員電話騙案和網購騙案的騙款。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於2022年12月14和15日採取代號「翔劍」的拘捕行動,突擊搜查一個商業大廈內的營運中心及港九新界多個處所,以「串謀收受賭注」、「串謀洗黑錢」及「洗黑錢」等罪名拘捕22人,檢獲超過600萬港元現金、12部電腦、50部手機及2部名貴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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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一個本地犯罪集團招攬傀儡開立銀行帳戶,自2022年3月起,利用最少104個本地虛擬銀行戶口處理合共超過港幣1億6千8百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包括來自刷單騙案、網購騙案、投資騙案及網上情緣騙案的騙款。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2年12月5日採取代號「致遠」的拘捕行動,突擊搜查一個工業大廈內的營運中心及港九新界多個處所,以「串謀洗黑錢」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等罪名拘捕13人,檢獲多部智能電話、電話卡及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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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有非法集團透過設立海外賭博網站,提供網上賭博服務,並透過社交網站招攬賭客。集團以金錢報酬招攬傀儡開立銀行帳戶,自2022年4月起,利用最少25個本地虛擬銀行戶口處理合共超過4000萬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經深入調查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2022年10月19日採取代號「彈丸」的拘捕行動,以「串謀洗黑錢」等罪名拘捕7人,檢獲大量手提電話、電腦、銀行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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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六月開始,有一個眾籌平台以支持示威活動為名義,積極向公眾籌款,並聲稱籌得資金會用於反修例示威活動有關事情上。警方調查後發現,該眾籌平台籌集到的資金會流入一個私人公司銀行戶口,而該戶口總共收到超過港幣八千萬。
帳戶分析發現於籌得的八千萬中,只有約四十五萬用於反修例示威活動或人物相關用途,其餘籌得的資金被發現作私人用途,而絕大部份最後更被人嘗試以本票方式提走。因此,警方有理由相信該眾籌平台涉及洗黑錢活動,於2019年12月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拘捕三男一女,並凍結約其中兩名被捕人士約港幣七千萬犯罪得益。由於該兩名被捕人士分別於2020年及2021年先後潛逃離開香港,警方因此根據香港法例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八條,向高等法院申請充公其有關財產。經過法庭聆訊之後,於2022年9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正式頒下裁決,將接近港幣七千萬犯罪得益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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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交易 (收款要睇真,免惹禍上身!)
犯罪集團會招攬市民在多間銀行開設戶口,聲稱作虛擬貨幣交易用途並提供報酬,要求戶口持有人協助收取來自不同人士的轉帳,然後透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購入虛擬貨幣,再存入指定虛擬貨幣錢包。實則資金來源為可公訴罪行的得益,銀行戶口被用作清洗黑錢。
求職陷阱 (以為搵快錢,實則洗黑錢!)
犯罪集團會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帖文,標榜可以「搵快錢」,實為誘使求職者提供其銀行戶口作傀儡戶口協助洗黑錢。過往案例顯示有部分帖文稱「包食包住」,實則求職人士被犯罪集團禁錮於酒店多日,期間其銀行戶口被用作清洗黑錢。求職人士須提防此類陷阱,以免誤墮法網。
明買明賣 (安全不犯法?一定負刑責!)
犯罪集團在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帖文利誘市民出租或賣銀行戶口,並標榜「安全不犯法」,實則利用其銀行戶口作傀儡戶口清洗黑錢。另外,其個人資料亦有機會被不法分子作其他非法用途。
網上情緣 (講心不講金,講金要小心!)
騙徒透過社交平台結識受害人後,發展成為網上情侶關係,取得受害人信任後要求受害人協助開立銀行戶口,聲稱作投資用途,實則該銀行戶口被用作清洗黑錢。
根據香港法例,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均屬刑事罪行。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以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的規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包括金錢)是販毒或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該人便干犯清洗黑錢罪行。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的規定,任何人知道或懷有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的意圖,即屬犯罪。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1)條的規定,洗黑錢是一項罪行,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販毒或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0,000元及監禁14年。
按照下列《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 (下稱條例)的條文,如任何人作出以下行為,即屬犯罪:
最高刑罰為罰款及監禁14年。
條例由2011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按照條例第6條的規定,保安局局長獲授權凍結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財產。按照條例第14條的規定,任何人明知而違反第6(1)條所指的通知,或違反第6(7)條所指的規定,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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