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事處為公眾人仕免費提供之指紋捺印服務, 市民須於預約時間至少一日前於網上預約系統 辦理手續。沒有預約者將不獲處理。
如你並非申請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而是需要警方的協助為你捺印指紋以申請其他國家/地區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請親臨本辦事處辦理。詳情請參考本辦事處之「常見問題」第19項。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為減少人群聚集及保障各申請人、隨行人士及辦事處職員的健康,本辦事處有以下特別措施 :
全新免費公眾無線熱點 Wi-Fi 已經推出!
持有即日「查閱刑事定罪紀錄資料」或「指紋捺印服務」有效預約的申請人,可以於辦事處輸入其 預約編號 ,以連接到 60 分鐘的免費 Wi-Fi 網絡!
關於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及暴雨警告信號發出時的安排,請按此。
請在你的裝置下載表格及最新版本的 Adobe Acrobat Reader 以瀏覽及填寫表格(以下列有*的位置)。
申請人須知
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公眾人士可查詢香港警方有否備存其個人之刑事定罪紀錄資料。如當事人曾有犯罪紀錄,將會收到該資料之副本。如當事人並無任何犯罪紀錄,只會收到 口頭通知結果。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二、由於刑事定罪紀錄資料屬高度私人及敏感資料,資料當事人或有關人士#(如有)須親身前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四樓「刑事定罪紀錄資料辦事處」辦理手續。該辦事處接受申請及有關繳費的辦公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十五分* * 警察總部出納部於下午一時至二時及下午五時後將會停止接受現金繳款 |
星期六,日/公眾假期 | 休息 |
# “有關人士”(relevant person)的釋義請參閱《條例》第2(1)條。 所有查閱資料要求均須親自遞交,而且當事人必須與 “有關人士” 一同前往刑事定罪紀錄資料辦事處提出查閱資料的要求。
三、申請人在辦理手續時,須出示其香港身分證或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
四、辦理申請費用每位港幣124元。可用現金、八達通卡或易辦事繳付。本處並不提供八達通卡增值服務。
五、有關的申請表格* 可從這裡下載 (按此查看「樣本表格」)。申請人如需獲取更多資訊,可參閱常見問題。
網上及電話預約
六、申請人須於預約時間至少一日前於網上預約系統 ( https://www.obs.police.gov.hk/tc) 或致電2396 5351自動電話查詢系統辦理預約。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
同意印取指模
七、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簽署同意若有需要時,本辦事處可套取及保存當事人的指模。
個人資料的處理
八、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作辦理其申請。他們有權以書面向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西翼十樓鑑證科總督察(支援)要求查閱及更正其個人資料。為收回辦理有關要求的行政費用,申請人可能須繳付影印所需資料副本的費用。在大多數情況下,有關費用與政府現時收取的影印費用相同。當辦理申請的過程完成後,所套取的指模及其他個人資料會在合理期間銷毀。
查詢
九、如有查詢,請透過下列途徑與我們聯絡:
郵寄地址: |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 |
傳真: |
(852) 2200 4321 |
電話: |
(852) 2860 6557 |
電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