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一般資訊

A. 申請資格及程序

問.1 如我未滿18歲是否能申請?
答.1

是。凡未滿18歲的現居本港申請人,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遞交申請。父母或監護人應在申請表(Pol.172A)或其他所需文件上簽署,以確定他們是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同意辦理有關手續。凡未滿18歲的海外申請人,請於遞交文件時同時附上由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表(Pol.172A)上的簽署,以確定他們是在完全知情的情況下同意辦理有關手續。

本處建議申請人可向相關移民局查詢年幼子女是否需要提交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問.2 我是否能經網上/電郵遞交申請?
答.2

否。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不設網上/電郵遞交申請。此外,請留意,已簽署的申請表格、同意接受套取指模書及海外申請人的全套指模必須為正本。詳情請參閱「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網頁上的申請人須知: https://www.police.gov.hk/cncc/tc

問.3 我親身到貴處遞交申請時,是否能以手機出示我的申請文件?
答.3

否。由於本處需要保留相關文件以處理申請,申請人須將申請文件列印遞交。本辦事處不設列印服務。

問.4 海外申請應以一般郵寄還是快遞方式遞交?
答.4

一般郵寄或快遞方式遞交均可接受。請確保已付足夠郵資,否則申請文件會被退回。

問.5 我是否能在香港任何一間警署或任何國家的中國大使館遞交申請?
答.5

否。只有位於香港灣仔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能接受香港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詳情請參閱「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網頁上的申請人須知: https://www.police.gov.hk/cncc/tc

問.6 如我從海外遞交的申請文件有所遺漏,是否會通知我補交欠缺的文件?
答.6

如文件不齊全,本處一般會以郵寄方式將已遞交的申請文件退回給申請人。如申請人有提供電郵地址或香港聯絡電話,本處職員會先嘗試聯絡申請人以補交文件。

問.7 我是否能為私人用途而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答.7

否。如你希望查詢香港警方有否備存你的刑事定罪紀錄資料,可參閱「查閱刑事定罪紀錄資料」網頁: https://www.police.gov.hk/ccd/tc

問.8 如果我需要證明自己無犯罪紀錄但又不符合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資格,還有什麼方法?
答.8

你可考慮到香港民政事務總署轄下位於18區的民政諮詢中心辦理作私人用途的聲明/宣誓。詳情請參閱民政事務總署網頁:https://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public_enquiry_services/provided.htm

B. 申請文件

問.9 如我沒有保留居港時的香港身分證或護照,怎麼辦?
答.9

如你從未持有/已沒有保留當時的香港身分證,你仍可以現時有效的護照申請。

問.10 如我沒有由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發出的信件,是否能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答.10

否。申請人必須提交由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發出的信件,以證明其申請目的,我們才可接受有關申請。

信件須載有申請人的姓名及清楚列明該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需要申請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作審批用途;並且有該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辦事處的郵寄地址,以接收由本處以掛號郵件直接寄到該辦事處之申請結果。

問.11 由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發出的信件是否設有有效期?
答.11

是。本處只接受由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於最近一年內發出的信件。

問.12 如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只以電子方式發出有關信函,因此沒有正本,怎麼辦?
答.12

如信件為電子版本,申請人須列印提交。如信件為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發出的電郵,申請人需列印完整之電郵內容,而列印本必須顯示電郵寄件者的電郵地址、收件者的電郵地址,以及電郵發出日期。

問.13 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要求我向他們提交申請時一併提交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因此我沒有他們發出的信函。
答.13

申請人必須提交由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發出的信件,以證明其申請目的。因此,請向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尋求協助。你亦可參考本「常見問題」網頁中關於「I. 參考資訊」的部分。

C. 指模

問.14 我如何在海外取得全套指模以辦理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
答.14

一般海外警局/執法機構/領事館都能提供指模套取服務。如你是在警局/執法機構/領事館委任的其他機構套取指模,請提交相關委任的證明。

問.15 你們接受油墨還是電腦套取的指模?
答.15

油墨及電腦套取的指模均可接受。如你的指模是以電腦掃瞄方式套取,你需提交列印出來的指模卡。請留意,指模卡上必須有本處要求的證明,包括警局蓋章。

問.16 如該套指模曾經交予其他機構處理,是否能用作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答.16

否。本處不接受曾經其他機構處理過的指模卡。

問.17 我是/曾是香港永久居民,入境事務處應該有備存我的指模;或我之前曾申請過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我是否仍需提交指模?
答.17

是。所有申請人每次申請都必須提交指模。

問.18 作為海外申請人,如果我因手指皮膚有健康問題而導致指模不清晰,該怎樣做?
答.18

請要求有關指模套取人員在指模咭上或另紙書寫有關原因。視乎收到的指模狀況,本處或會要求申請人再提交額外的指模卡。

問.19 我需要警方為我套取指模以申請其他地區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你們是否有提供此項服務?
答.19

是。本辦事處於辦公時間內提供免費指紋捺印服務,市民須於預約時間至少一日前於網上預約系統辦理手續。沒有預約者將不獲處理。每次預約提供最多兩份免費指紋捺印服務。

為確保此項服務不被濫用,請帶同載有申請人姓名及提交指紋原因的外國官方文件;或出示護照以證明你曾於當地居留;或提供有關國家的標準指紋表格。

D. 繳交費用

問.20 申請人可用甚麼方式繳交申請費用?
答.20

現身處本港申請人:申請人可用現金/八達通卡/易辦事/支票繳付。如以支票繳付,請將支票劃線及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收款人。本處並不提供八達通卡增值服務。

現身處海外申請人:申請人可以提交銀行匯票或香港註冊銀行發行及認可的個人支票以港幣支付申請費用,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收款人及必須可以在香港銀行支付。申請人亦可以選擇將所有申請文件郵寄給在港的代表,由他帶文件來本辦事處辦理和繳費(現金/八達通卡/易辦事)。

本辦事處不接受網上轉帳/電匯/電子支票以繳交申請費用。郵遞的申請包裹不應內附現金作繳費用途。
問.21如我身處海外,但所在地區的銀行不提供港幣匯票,我是否可用其他貨幣的匯票支付?
答.21

申請人可以選擇將所需文件郵寄給在港的親朋,由他帶同文件前往本辦事處辦理申請和繳費(現金/八達通卡/易辦事)。所有申請人(包括申請人的在港代表) 到本辦事處辦理、遞交文件或繳費,均須預約。

在少數情況下,如申請人未能取得港幣匯票,又未能安排在港親朋代勞,本處亦會接納以美元支付的外幣銀行匯票。由於銀行會就每張外幣匯票的處理額外收取港幣100元或以上的手續費,因此申請人需就每份申請準備金額不少於50美元的匯票。但外幣匯票涉及外幣兌換,而且每間銀行所收取的手續費不同,因此,請申請人事先向銀行查詢清楚,以備妥足夠金額的外幣匯票。

請留意,費用不足的申請將會退回給申請人,或暫停處理直至補交足夠費用。另外,由於銀行處理外幣匯票需時,以外幣支付的申請處理時間有可能比四星期為長。

基於上述原因,本處不建議申請人以港幣以外貨幣支付申請費用。

問.22 銀行匯票或支票是否有有效期?
答.22

是。請遞交於最近六個月內發出的銀行匯票或支票。

問.23 申請人是否會得到付款收據?
答.23

是。如現居本港申請人親身到本處辦理申請或海外申請人由代表到本處付款,申請人/代表會即時收到付款收據。如海外申請人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本處會在所需申請文件及費用收妥後以電郵方式通知海外的申請人。申請人如未能提供電郵地址,將不會收到通知。

E. 申請處理時間及簽發申請結果

問.24 申請處理時間為多久?
答.24

收齊申請文件後,處理時間一般為約四星期。申請處理完成後,申請結果會以香港郵政的掛號郵件寄出至相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

問.25 由於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設有遞交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期限,你們是否能加快處理我的申請?
答.25

否。本處不設辦理急件服務,申請人應預留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所需處理時間並及早申請。

問.26 我是否可自行取得申請結果或取得申請結果的副本?如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要求我自行上載申請結果/帶同申請結果前往面試,該怎樣做?
答.26

否。為了防止證明書被濫用,如果香港警務處並無申請人的犯罪紀錄,本處只會直接把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寄到發信要求該證明書的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申請人只會在有犯罪紀錄的情況下才會收到一份申請結果。

問.27 申請結果會以什麼方式發出?是否能以電郵/傳真方式發出?
答.27

申請結果正本會以香港郵政的掛號郵件寄出。由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包含高度私人及敏感資料,基於保安理由,我們很抱歉未能以電郵/傳真方式轉送資料。

問.28 你們是否能在寄出申請結果時附上我提供的文件,以便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辨認我的申請結果?
答.28

否。申請結果不會連同申請人的其他文件寄出。但如果申請人提供的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信件附有參考編號,本處會將參考編號顯示於申請結果上,以便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辨認該份申請。

問.29 我如何得知申請結果已發出?我是否會收到通知?
答.29

申請人不會收到申請結果發出的通知。如申請人欲查詢申請進度,可於遞交申請後約三至四星期致電(852) 2860 6557 (現身處本港申請人)/(852) 2860 6558(現身處海外申請人) ,或電郵至cncc-enquiries@police.gov.hk 查詢申請進度。

查詢申請狀況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 英文全名 (姓, 名)
2) 香港身份証號碼 (如適用)
3) 護照號碼
4) 申請日期 / 寄出文件日期 / 收據上的申請編號 (CNCC號碼)

問.30 如果申請結果已寄出,但相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表示他們未有收到申請結果,該怎樣做?
答.30

若有關當局未有收到申請結果並需要一份副本,請提供一份由當局發出的信件/官方電郵(必須顯示電郵寄件者電郵地址、收件人的電郵地址,以及電郵發出日期),當中闡明未能收到證明書。如欲將申請結果副本寄往香港本地,當本處收到該信件/官方電郵後,會盡快以掛號郵件寄出。如欲將申請結果副本寄往香港以外地區,申請人須自費安排快遞服務,副本備妥後申請人會收到相關指示。

問.31 如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提出要求,申請結果是否可顯示申請人所有曾用過的名字/別名?
答.31

否。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結果只會寫上一組顯示於申請人香港身分證或有效護照上的姓名(視乎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發出的文件),不會寫上申請人其他別名或舊有名字。申請人須自行向有關當局解釋其他名字的情況。

問.32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結果有效期是多久?
答.32

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結果不設有效期,只有發出日期。所謂有效期是由相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所訂,詳情請向相關的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查詢。

問.33 如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表示我之前的申請結果已過期,我該怎樣更新申請結果?
答.33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不設更新結果服務。申請人需要重新向本處遞交另一份新的申請,當中包括指模及有關當局的信函,而處理時間與新申請一樣為四星期。

問.34 我是否能指定查核某段時期內的犯罪紀錄,例如最近五年?
答.34

否。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不設指定查核年份,申請人如有任何刑事定罪紀錄,所有刑事定罪紀錄都會顯示於結果上,再由各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自行考慮。申請結果上只有發出日期。

F. 刑事定罪紀錄

問.35 如我有刑事定罪紀錄,是否仍可以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答.35

是。有刑事定罪紀錄的申請人仍可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只是申請結果有所不同。如果香港警務處並無申請人的犯罪紀錄,本處會將證明書以掛號函件直接通知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如果申請人有犯罪紀錄,則分別有掛號覆函通知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及申請人不能發給「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並且列出犯罪紀錄資料。

問.36 如我有案件未處理,是否能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答.36

是。但倘若申請人正接受香港警務處/香港執法機構調查,或是香港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或是欠交罰款(包括交通違例事項) 的人士,其申請將不會進一步處理,直至有關事件結束。本辦事處將發出信件通知申請人其申請有待事件結束。當再沒有其他未完結事件,本處將發出申請結果。

問.37 我收到你們寄給我的信函,當中提及未能發出無犯罪紀錄證明書,這是否代表我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被拒絕?
答.37

否。如申請人有犯罪紀錄,本處會將一封與其犯罪紀錄相關的信函而非「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寄給相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及申請人。

該封信函會列出犯罪紀錄日期、罪名及結果,並且註明未能發出「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問.38 如申請人不肯定自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是否有其他途徑查詢?
答.38

是。申請人可申請以下服務:

「刑事定罪紀錄資料辦事處」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而成立的,供公眾人士查詢香港警方有否備存他們之刑事定罪紀錄資料。如當事人曾有犯罪紀錄,將會收到該資料之副本。如當事人並無任何犯罪紀錄,只會收到口頭通知結果。

由於刑事定罪紀錄資料屬高度私人及敏感資料,資料當事人或有關人士(如有)應攜同香港身分証,親身前往辦事處確認身份(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四樓)。

詳情請參閱「查閱刑事定罪紀錄資料」網頁: https://www.police.gov.hk/ccd/tc

問.39 在我收到的申請覆函上,你們註明了「這項判罪在香港應視為已失時效。」這是否代表該紀錄已清除?我是否能申請清除我的定罪紀錄?
答.39

如申請人的判罪紀錄按照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條例》)第2(1)條,在香港被視為已失時效,意思是:

根據《條例》,凡個別人士在香港被定罪,但並未因此被判處監禁超過3個月或罰款超過$10,000;在此以前不曾在香港被定罪;及經過3年時間並未在香港再被定罪,該項定罪便會被視為「已失時效」。概括而言,除了在《條例》第3及第4條已列明之有限的例外情況外,該人士會被視作沒有判罪紀錄。

就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情況,本處會將「已失時效」的定罪紀錄在覆函中列出,並加上清晰備註解釋憑藉《條例》第2(1)條,該項判罪在香港應視為已失時效。

香港警務處現行的系統並沒有提供任何服務去消除被定罪的刑事紀錄。


附註:本「常見問題」並非法律文件,所載資料只供參考。所有與申請有關的事宜,將根據有關條例的規定處理。

G. 查詢

問.40 如我對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有任何查詢,可怎樣做?
答.40

如有疑問,可寄函辦事處、電郵 cncc-enquiries@police.gov.hk、致電(852) 2860 6557 (現身處本港申請人)/(852) 2860 6558 (現身處海外申請人)、或傳真2200 4321查詢。由於現時為申請高峰期,查詢熱線線路繁忙,請申請人盡量以電郵查詢。

H. 其他問題

問.41 我該如何取得有關我的定罪紀錄的法庭文件?
答.41

如欲索取有關你的案件編號的刑事紀錄法庭檔案,你可用本處發出的刑事定罪紀錄查閱結果上的案件編號向有關裁判法院查詢。裁判法院的聯絡方法可參閱司法機構的網頁(https://www.judiciary.hk/zh/about_us/contactus.html)。

問.42 你們是否有提供文件加簽服務?
答.42

否。本處沒有提供文件加簽 (apostille / notarisation) 服務。你可參考司法機構有關文件加簽服務的網頁: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apostille.html

I. 參考資訊

問.43 如我想成為Native-speaking English Teachers (NET)教師,該如何辦理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答.43

根據教育局網頁(http://www.edb.gov.hk/en/sch-admin/admin/about-sch-staff/net-scheme/net-appointment-matters.html/data/sch-admin/admin/about-sch-staff/net-scheme/net-appointment-matters.html)(只有英文版本)的通告,NET教師不需要申請香港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他們可到香港民政事務總署轄下位於18區的民政諮詢中心辦理作私人用途的聲明/宣誓。

有關聲明/宣誓詳情,請參閱民政事務總署網頁:https://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public_enquiry_services/provided.htm

問.44 如我須到內地行醫,是否需要辦理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答.44

否。 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香港醫師申請內地醫師資格和執業註冊中出具無刑事犯罪紀錄證明問題的通知》(http://www.nhc.gov.cn/wsb/pxwfb/200906/41013.shtml ),申請人可以出具經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律師公證的聲明,作為「無刑事犯罪紀錄的證明」。詳情請參閱有關網頁。

問.45 如我須到外地升學而有關認可教育機構要求我提交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該如何辦理申請?
答.45

如果你須到外地升學,並因應當地法律及行政要求而需向有關認可教育機構提交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以獲取錄,請提供由有關領事館/政府部門/認可教育機構發出的信件,以證明你需就相關入學申請提交香港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你亦需要提供有關領事館/政府部門/認可教育機構的辦事處郵寄地址以接收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結果。

問.46 與美國移民/簽證/永久居留相關申請資訊
答.46

請留意,所有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結果都會直接寄到各地區相關美國領事館,而非位於美國的National Visa Center (NVC) 。詳情請參閱美國國務院的網頁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fees/reciprocity-by-country/HK.html)(只有英文版本)。

問.47 與加拿大移民/簽證/永久居留相關申請資訊
答.47

詳情請參閱加拿大政府網頁

按照過往其他申請人的經驗,申請人需要先向加拿大移民局提交申請,稍後當移民局處理該份申請,他們會發一封要求申請人補充文件的信給申請人,信上會清楚列明申請人的姓名、申請編號、處理中心地址,並要求申請人提供香港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請提供該信件作為本處的處理之用。詳情請向有關移民局查詢。
問.48 與澳洲移民/簽證/永久居留相關申請資訊
答.48

詳情請參閱澳洲內政事務部網頁 (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help-support/contact-us/offices-and-locations/list)(只有英文版本)。

按照過往其他申請人的經驗,申請人需要先向澳洲移民局提交申請,稍後當移民局處理該份申請,他們會發一封要求申請人補充文件的信給申請人,信上會清楚列明申請人的姓名、申請編號、處理中心地址,並要求申請人提供香港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請提供該信件作為本處的處理之用。詳情請向有關移民局查詢。

問.49 與新西蘭移民/簽證/永久居留相關申請資訊
答.49

詳情請參閱新西蘭政府網頁 (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new-zealand-visas/apply-for-a-visa/tools-and-information/tools/police-certificates)(只有英文版本)。

問.50 與英國移民/簽證/永久居留相關申請資訊
答.50

一般與英國簽證相關的申請人,須先在網上向英國相關簽證部門提交簽證申請,然後列印其網上簽證申請中有關申請人個人資料「biographic details」的頁面(需顯示以GWF開首的簽證申請檔號),連同寫有面試地址的信,一併提交到本處作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結果會直接寄到該面試地址

問.51 與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相關申請資訊
答.51

如申請人是申請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MM2H),請向駐港馬來西亞領事館取得要求申請人提交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