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放寬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年齡上限

牌照/許可證

政府已於2015年12月18日刊憲,宣佈由即日起,把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下稱「許可證」)的年齡上限由65歲提高至70歲。當局同時制定了新的許可證簽發準則及條件。

新的許可證簽發準則及條件訂明,從事甲類和/或乙類保安工作的持證人須向警務處牌照課(下稱「牌照課」)提交由註冊醫生 (註冊醫生是指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註冊的人士) 簽發的醫生證明書(體格檢驗報告 (Pol.993) 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或按此下載),證明適合擔任保安工作。有關規定如下︰

  1. 如持證人在申請許可證時未滿65歲,須在其年屆65歲時提交醫生證明書,其後每兩年再提交一次;或
  2. 如持證人在申請許可證時已年屆65歲或以上,須在提交申請時以及於獲發許可證後每兩年提交醫生證明書。

保安人員若違反有關發證條件,會被視作干犯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第10條,有機會被檢控。

如需申請新的許可證,請向牌照課提交填妥的「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表(Pol. 966)」、醫生證明書及其他所須資料。申請表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或按此下載,申請費用為港幣160元。申請途徑如下:

郵寄申請 :

如欲盡快獲取新的許可證,請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並夾附抬頭寫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劃線支票

親身申請 : (每天名額200名)

如以現金繳付費用,請於下列辦公時間親身前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二樓牌照課保安人員許可證辦事處遞交申請 :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及
下午二時至四時四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暫停辦公)

提交申請前,請確定你符合「對保安工作的熟練程度」的要求,即在提交申請前的一年內通過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認可及公布的技能測試或保安培訓課程的結業考試,或已累積足夠保安工作經驗。詳情可參閱隨附於申請表的「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指引」。

牌照課會在收到申請後盡快完成處理程序,並在申請獲得批准後將新的許可證郵寄至你的登記地址

有關放寬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 (下稱「許可證」) 年齡上限的常見問題

Q1:

放寬乙類許可證的年齡上限的政策何時生效 ?

A1: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已於2015年12月18日刊憲,宣布由即日起把乙類許可證的年齡上限由65歲提高至70歲。

Q2:

是次政策改變具體內容為何?

A2:

是次政策改變主要包括以下三點:

  1. 把乙類許可證的年齡上限由65歲提高至70歲;
  2. 規定65歲或以上的甲類和/或乙類許可證申請人及持證人,在申請許可證或年滿65歲時,以及其後每兩年,必須接受提交醫生證明書;以及
  3. 把提交醫生證明書的規定納入申請人所須符合的準則,並將之列作發證條件。
Q3:

如何取得體格檢查醫生證明書?

A3:

申請人或持證人可按此下載或以熱線電話2860 2973透過傳真方式向牌照課索取標準醫生證明書表格,交由任何一位香港註冊醫生進行體格檢查後填寫,以證明申請人適合擔任保安工作。

Q4:

持證人應在什麼時間提交醫生證明書?

A4:

根據《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條件》,持證人:

  1. 如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年屆65歲,應在其65歲生日前三個月內提交醫生證明書;及
  2. 如在其申請許可證時已滿65歲並提交了一次醫生證明書,應在獲發許可證後一年零九個月至兩年之間的三個月內,提交醫生證明書。
Q5:

體格檢查應在提交醫生證明書前什麼時間內進行?

A5:

年滿65歲的申請人,或到期提交醫生證明書的持證人,應在提交醫生證明書的日期前(見答4)四個月內,安排註冊醫生進行體格檢查並發出醫生證明書。

Q6:

在新政策下,忘記提交醫生證明書有何罰則?

A6:

提交醫生證明書的規定已列作簽發許可證的條件。根據《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第460章),違反許可證的條件,經定罪後最高可被罰款超過1萬元及監禁3個月。

Q7:

我現時持有有效的甲類和乙類許可證,而乙類許可證有效期比甲類短,並將於65歲時到期。如我想在65歲後繼續從事保安及護衞工作,是否須要換領新證?

A7:

是。你的乙類許可證有效期並不會因政策改變而自動延長。如你想在現有乙類許可證有效期過後繼續從事乙類保安及護衞工作,必須申請新的許可證。你可在乙類許可證到期前三至六個月內,向牌照課提交申請。如你已屆65歲但並未換領新證,便暫時不能從事乙類保安工作。

Q8:

我現時持有有效的甲類和乙類許可證,而乙類許可證有效期比甲類短,並將於65歲時到期。在新政策下我可以申請新的許可證,我是否須要繳付申請費?

A8:

是。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的申請費用為50元,無論結果如何,此項費用都不會獲發還。如申請獲批,申請人須繳交110元發證費。為方便處理,請於遞交表格時一併繳交合共160元的申請費及發證費。若申請被拒,本處會以支票及郵遞方式把發證費110元發還。

Q9:

怎樣取得許可證申請表(Pol. 966)?

A9:

>申請表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亦可按此下載,或以熱線電話2860 2973透過傳真方式向牌照課索取。

Q10:

如申請人在放寬乙類許可證年齡上限後可以申請新的許可證,提交申請時是否須符合對保安工作的熟練程度的要求?

A10:

是。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須符合下列對保安工作的熟練程度的要求:

  1. 在提交申請前的一年內,通過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認可及公布的技能測試;或
  2. 在提交申請前的五年內,曾在香港合法地執行保安工作,而且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或
  3. 在提交申請前的兩年內,曾在香港合法地執行保安工作,而且累積至少一年工作經驗;或
  4. 在提交申請前的一年內,通過一項保安培訓課程的結業考試 (該課程須符合委員會認可及公布、旨在保證質素的計劃中的規定) 。
Q11:

新政策實施後,牌照課發出的為新許可證(Pol. 1080A)。那舊許可證(Pol. 1080)是否仍然有效?

A11:

是。舊許可證(Pol. 1080)在證上所列明的有效期內仍被視作有效的許可證,但其有效期並不會因政策改變而自動延長。

Q12:

新許可證的有效期怎樣計算?

A12:

新許可證的有效期為發證日起計五年,或由處長指定的較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