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放宽乙类保安人员许可证年龄上限

牌照/许可证

政府已於2015年12月18日刊宪,宣布由即日起,把乙类保安人员许可证(下称「许可证」)的年龄上限由65岁提高至70岁。当局同时制定了新的许可证签发准则及条件。

新的许可证签发准则及条件订明,从事甲类和/或乙类保安工作的持证人须向警务处牌照课(下称「牌照课」)提交由注册医生 (注册医生是指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注册的人士) 签发的医生证明书(体格检验报告 (Pol.993) 可向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或按此下载),证明适合担任保安工作。有关规定如下︰

  1. 如持证人在申请许可证时未满65岁,须在其年届65岁时提交医生证明书,其後每两年再提交一次;或
  2. 如持证人在申请许可证时已年届65岁或以上,须在提交申请时以及於获发许可证後每两年提交医生证明书。

保安人员若违反有关发证条件,会被视作干犯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护衞服务条例》第10条,有机会被检控。

如需申请新的许可证,请向牌照课提交填妥的「保安人员许可证申请表(Pol. 966)」、医生证明书及其他所须资料。申请表可向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或按此下载,申请费用为港币160元。申请途径如下:

邮寄申请 :

如欲尽快获取新的许可证,请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并夹附抬头写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划线支票

亲身申请 : (每天名额200名)

如以现金缴付费用,请於下列办公时间亲身前往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十二楼牌照课保安人员许可证办事处递交申请 :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四十五分及
下午二时至四时四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暂停办公)

提交申请前,请确定你符合「对保安工作的熟练程度」的要求,即在提交申请前的一年内通过保安及护衞业管理委员会认可及公布的技能测试或保安培训课程的结业考试,或已累积足够保安工作经验。详情可参阅随附於申请表的「保安人员许可证申请指引」。

牌照课会在收到申请後尽快完成处理程序,并在申请获得批准後将新的许可证邮寄至你的登记地址

有关放宽乙类保安人员许可证 (下称「许可证」) 年龄上限的常见问题

Q1:

放宽乙类许可证的年龄上限的政策何时生效 ?

A1:

保安及护衞业管理委员会已於2015年12月18日刊宪,宣布由即日起把乙类许可证的年龄上限由65岁提高至70岁。

Q2:

是次政策改变具体内容为何?

A2:

是次政策改变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 把乙类许可证的年龄上限由65岁提高至70岁;
  2. 规定65岁或以上的甲类和/或乙类许可证申请人及持证人,在申请许可证或年满65岁时,以及其後每两年,必须接受提交医生证明书;以及
  3. 把提交医生证明书的规定纳入申请人所须符合的准则,并将之列作发证条件。
Q3:

如何取得体格检查医生证明书?

A3:

申请人或持证人可按此下载或以热线电话2860 2973透过传真方式向牌照课索取标准医生证明书表格,交由任何一位香港注册医生进行体格检查後填写,以证明申请人适合担任保安工作。

Q4:

持证人应在什麽时间提交医生证明书?

A4:

根据《签发保安人员许可证条件》,持证人:

  1. 如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年届65岁,应在其65岁生日前三个月内提交医生证明书;及
  2. 如在其申请许可证时已满65岁并提交了一次医生证明书,应在获发许可证後一年零九个月至两年之间的三个月内,提交医生证明书。
Q5:

体格检查应在提交医生证明书前什麽时间内进行?

A5:

年满65岁的申请人,或到期提交医生证明书的持证人,应在提交医生证明书的日期前(见答4)四个月内,安排注册医生进行体格检查并发出医生证明书。

Q6:

在新政策下,忘记提交医生证明书有何罚则?

A6:

提交医生证明书的规定已列作签发许可证的条件。根据《保安及护衞服务条例》(第460章),违反许可证的条件,经定罪後最高可被罚款超过1万元及监禁3个月。

Q7:

我现时持有有效的甲类和乙类许可证,而乙类许可证有效期比甲类短,并将於65岁时到期。如我想在65岁後继续从事保安及护衞工作,是否须要换领新证?

A7:

是。你的乙类许可证有效期并不会因政策改变而自动延长。如你想在现有乙类许可证有效期过後继续从事乙类保安及护衞工作,必须申请新的许可证。你可在乙类许可证到期前三至六个月内,向牌照课提交申请。如你已届65岁但并未换领新证,便暂时不能从事乙类保安工作。

Q8:

我现时持有有效的甲类和乙类许可证,而乙类许可证有效期比甲类短,并将於65岁时到期。在新政策下我可以申请新的许可证,我是否须要缴付申请费?

A8:

是。申请保安人员许可证的申请费用为50元,无论结果如何,此项费用都不会获发还。如申请获批,申请人须缴交110元发证费。为方便处理,请於递交表格时一并缴交合共160元的申请费及发证费。若申请被拒,本处会以支票及邮递方式把发证费110元发还。

Q9:

怎样取得许可证申请表(Pol. 966)?

A9:

>申请表可向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亦可按此下载,或以热线电话2860 2973透过传真方式向牌照课索取。

Q10:

如申请人在放宽乙类许可证年龄上限後可以申请新的许可证,提交申请时是否须符合对保安工作的熟练程度的要求?

A10:

是。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须符合下列对保安工作的熟练程度的要求:

  1. 在提交申请前的一年内,通过保安及护衞业管理委员会认可及公布的技能测试;或
  2. 在提交申请前的五年内,曾在香港合法地执行保安工作,而且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或
  3. 在提交申请前的两年内,曾在香港合法地执行保安工作,而且累积至少一年工作经验;或
  4. 在提交申请前的一年内,通过一项保安培训课程的结业考试 (该课程须符合委员会认可及公布、旨在保证质素的计划中的规定) 。
Q11:

新政策实施後,牌照课发出的为新许可证(Pol. 1080A)。那旧许可证(Pol. 1080)是否仍然有效?

A11:

是。旧许可证(Pol. 1080)在证上所列明的有效期内仍被视作有效的许可证,但其有效期并不会因政策改变而自动延长。

Q12:

新许可证的有效期怎样计算?

A12:

新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发证日起计五年,或由处长指定的较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