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程序

警察招募




小组面试分为三个环节,即“实务事件处理测试”、“自我介绍”和“小组讨论”。





实务事件处理测试

“实务事件处理测试”是一项与实际工作有关的测试,并根据警员的真正工作需要而制定。这项测试是用以评估投考人的中文和英文沟通能力、判断力和搜集事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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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及小组讨论

在第二个“自我介绍”环节,所有投考人会以小组形式向考官自我介绍,然后由考官提问有关本港时事或警队事务的课题,以初步评估投考人的常识。“自我介绍”后,投考人将参加“小组讨论”,讨论本港时事或警队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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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需时约半天,通常在警察学院举行。详情请见体能



 

考生须于参加最后遴选面试前参与入职心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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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考人于通过小组面试后,将会获邀另行出席最后面试委员会。面试由两名警务人员主持。主持人会向投考人提问有关时事以及警务工作的事项,以评核投考人的自信心、判断力、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分析能力、资源管理及服务社群的决心。





申请警员职位的投考人,均须参加《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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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出席最后面试委员会后,投考人可能获安排进行品格审查及体格检验(包括尿液验毒)。





预计整个招募程序需时最少14星期左右,确实时间须视乎投考人数目而定。当所有招募及审查程序完成后,警务处会以书面通知你有关的申请结果。倘若投考人能通过所有遴选及相关程序,而警务处亦有空缺,他们便会获得聘用。

以下的流程表显示警员的遴选程序。

申请
2-3 星期
1. 小组面试
1 星期
2. 入职体能测试
1 星期
3. 心理评估
2 星期
4. 最后面试委员会
1-2 星期
5.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1 星期
6. 品格审查及体格检验
5-12 星期
7. 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