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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香港警察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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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架构

高效行动

警务处处长就警队的管理及工作效率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负责。警务处处长由两位副处长协助,一位主管行动,辖下有两个总部部门:行动处和刑事及保安处;另一位主管管理事宜,辖下分叁个部门: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和财务、政务及策划处。

警察机动部队总部

爆炸品处理课

行动处

下设行动部、支援部及六个警察总区,负责警队的日常行动。

行动部

行动科

下设行动组、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重点及搜查组(包括搜查队及警犬队)。职责是制订及发布警队的行动政策及相关指令,包括边界保安政策、管理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的运作、调配警队的行动资源,以及与解放军驻港部队和访港外国海军联络。

警察机动部队总部

负责督导警察机动部队各大队及警队其他内部保安大队的训练及特警队的工作,并定期按最新的趋势检讨及改善战术、器械和装备,以配合内部保安及公共秩序警政的行动需要,包括处理公众活动和人群管理等。

爆炸品处理课

除候命到场处理爆炸品外,亦为相关单位提供训练,并负责检查弹药及爆炸品的储存设施,以及销毁过期弹药和炸药。

支援部

支援科

支援课包括策划行动课、总务课、职业安全及健康课、运输课、警察牌照课和警队资料及公开资料统筹组。该课负责在多个不同政策範畴制订政策、程序及命令,以及就跨部门事宜与其他政府部门联络。

警察牌照课负责发出由警务处处长签发的牌照及许可證,以及协调涉及公众活动的政策事宜。

辅警支援科为香港辅助警察队提供行政、 管理及训练的一站式服务。

警察公共关係科

交通总部

警察公共关係科

社区关係课与市民保持密切联繫,透过传媒及社区活动宣传灭罪信息,以及推广警队和青少年活动。

新闻及宣传课全日24小时为传媒发放新闻和提供其他服务,以及推行警队宣传运动。

交通总部

交通总部包括交通管理及检控科和行政科。交通总部负责制订及协调各项交通执法政 策、处理交通违例传票和定额罚款通知书、监察及参与交通法例的修改过程、发展和评估各项交通管理计划、统筹警队在道路安全方面的工作,并就各项交通及运输事宜与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组织保持紧密联繫,亦负责管理交通督导员。

总区

日常警务工作由六个总区负责。每个总区由一位助理处长掌管,总区之下分为警区和分区,在某几个分区下,再细分为警署。现时全港共有23个警区。

陆上总区

五个陆上总区各设一个总部,辖下分为衝锋队、警察机动部队总区大队、刑事调查单位和交通单位,并透过叁个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调派资源。

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负责接听市民的999紧急求助电话,并即时作出回应。此外,该中心亦是控制总区及警区资源调配的中枢, 以及是与总部及其他机构互通行动信息的枢纽。

衝锋队的主要职责是接报紧急情况,包括999电话召唤,迅速到场处理,同时亦负责在各警区执行警车巡逻任务,随时迅速支援街上巡逻的军装人员撲灭罪行。衝锋队设有一个总部和四个巡逻小队,每小队约有60名人员和10至12辆巡逻车,24小时当值。

警察机动部队总区大队是支援单位,随时出动协助执行人群管理和内部保安工作,并在遇有灾难时提供支援。队员平日的工作是协助警区打击罪案。

刑事调查单位负责调查严重罪案和跨区罪行,同时亦负责搜集、整理和评估总区内罪犯和犯罪活动的情报,并提供防罪资讯。

交通单位负责管理交通、执行交通法例、调查交通意外及推广道路安全。

陆上总区

陆上总区

水警总区

水警的职责是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上边界及水域的治安,在本港水域执行香港法例、防止海上走私及非法入境活动,并负责本港及邻近水域的搜索和拯救工作,以及运送死伤者。

水警总区

水警总区由总区总部及两个警区组成。水警船队共有122艘船艇,包括62艘水警轮和60艘小艇,执法範围覆盖1 651平方公里的香港水域及261个离岛。

行动科负责监督总区重案组调查罪案及海上非法入境和走私集团活动的工作。此外,该科亦负责监督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後勤组、总区枪房、总区运输组以及小艇分区的日常工作。

行政科负责一般行政工作及总区财务、人事、编制和员工关係事宜。

支援科的职责包括水警轮的购置计划、水警人员在航海、驶船、轮机及安全方面的训练及评核,以及专业设备的选购事宜。

刑事及保安处

负责制订警队在刑事及保安方面的政策, 以及有关事宜的整体指挥工作。

刑事部

商业罪案调查科

撲灭罪行海报

有组织罪案及叁合会调查科

负责调查複杂的有组织罪案及严重叁合会罪行。

刑事情报科

负责为警队各单位提供优质、準确及适时的情报和支援服务,以防止及侦破有组织及严重罪行。 该科专责收集、分析及发放情报,确保有需要的人员适时获得最可靠的情报,并让警队掌握最新的治安情况及犯罪活动。

商业罪案调查科

负责调查严重及複杂的商业诈骗案、伪冒钞票、伪造文件及科技罪行。

毒品调查科

负责搜集毒品入口、製造及分销的情报,并采取执法行动打击毒犯。该科与内地和海外执法机关紧密合作,遏止与香港有关连的集团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非法活动。此外,亦会调查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

防止罪案科

防止罪案科利用保安勘察、宣传、保安设备展览室以及机灵先生等渠道,为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提供免费及独立的保安意见。防止罪案科又审核保安公司的牌照申请,并对保安公司及人员进行定期视察,以协助保安及护衞业管理委员会规管本港保安业。

联络事务科

负责就警务个案及联络工作,协调各地执法单位及各国驻港警务联络官。该科亦是负责处理境内国际刑警事宜的中国代办处,并获授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履行国际刑警组织的职能和执行有关职务。

鑑證科

鑑證科提供指纹检验及鑑定,收集脱氧核糖核酸(DNA)及法證摄影服务以支援前线人员。鑑證科亦向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包括签发无犯罪纪录證明书,处理刑事定罪纪录资料及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的申请。

军械法證科

除军械法證工作外,军械法證科检验与枪械牌照有关的枪械,亦为警队评估枪械及弹药的性能及试验避弹装置。

刑事纪录科

刑事纪录科整存的资料库,包括被定罪人士、通缉人士、失踪人士、未执行拘捕令、报失及通缉车辆,以及就严重可拘捕罪行被定罪人士所保留的DNA样本索引。

防止罪案科

鑑證科

保护儿童政策组

专责制定警队在处理虐待儿童、虐老、家庭暴力、性暴力和青少年罪行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并提供相关培训。

重大事件调查及灾难支援系统

重大事件调查及灾难支援系统是一套电脑程式,处理及分析大量案件资料,以协助调查複杂的罪案和灾难资料的管理,提高该等工作的成效。

保护證人组

执行保护證人计划,提供相关训练,并就保护證人有关的事项向负责案件的人员提供意见。

保安部

负责保护显要人物、领事联络及统筹保安工作,包括对付恐怖活动及提供相关训练。

人事及训练处

人事部
人力资源科

负责处理警务人员工作表现管理、职业发展、调职安排、增薪、晋升、升级、人力策划和招募方面的事宜。

服务条件及纪律科

就康健管理、薪酬与津贴、宿舍和纪律方面为警队成员提供服务和意见。

人事服务及职员关係科

透过辖下五个不同课别提供有关人事、福利、心理和职员关係等服务。

职员关係课建立职方协会与警队管理层之间的联繫,负责处理与士气有关的事宜、就如何确保职员关係融洽提供指引,以及在人员间推广审慎理财的文化。

膳食、会所及体育课就膳食、会所、体育及康乐活动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并统筹警队内有关提倡健康生活模式的活动。

福利服务课为警队成员提供福利和就业辅导服务。

支援课提供多项员工福利计划及支援服务,包括团体保险计划、警队礼品、特惠购物计划、度假屋和酒店优惠计划等,并协助管理警察福利基金和两个警察教育信託基金。

心理服务课推广心理健康,鼓励各警队成员在工作与生活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以及为各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该课亦透过入职心理评估,协助招募具心理质素及价值观与警队相符的申请人加入警队。

人事部总部

除为人事部提供行政支援外,并督导警队纪律审裁组,统筹授勳及嘉奖、奖章及勳扣、为特殊单位人员而设的体格检查,以及处理索取人事资讯等事宜。

人事服务及职员关係科

香港警察学院

香港警察学院

专责警队所有有关训练事宜,但不包括内部保安和高度专门的特训、辅警和水警训练。学院设有五个中心,并辅以两个以中心模式独立运作的训练科。

基础训练中心

为所有警员及督察提供入职训练,以及为在职人员提供枪械和战术训练。此外,中心亦负责监督警察乐队的运作,以及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所有官方典礼仪式提供仪仗及升旗队伍,包括国庆日的升旗仪式及法律年度开幕典礼。

专业发展学习中心

为人员举办有关警队领导和管理的本地及海外训练课程、提升个人效能和认识香港社会政治发展的研讨会,以及一系列有关把资讯科技应用於警务工作、刑事情报管理和高科技罪案调查的专业课程。此外,中心亦为内地的警务人员提供专设训练课程,以及为其他政府部门和海外执法机构提供管理课程。

学习发展支援中心

为警队内部提供学习及发展支援服务,包括训练谘询、课程设计和检讨、培训质素保證、考试和评核、培训计划、培训科技支援等範畴的服务,并通过学术机构的认可和持续发展,推动警队终身学习的文化。

研究中心

致力提升和巩固警队的研究能力,以便继续向市民提供优质服务。中心还负责与专业研究机构建立联繫,发展和加强策略伙伴及合作关係,进一步改善研究服务的质素与涵盖範围。此外,亦负责监督警队图书馆的运作。

学院行政中心

致力全面提供有效及高效率的行政支援服务,对学院内的人力和财务资源调配事宜进行整体规划及管理,并负责编製具效益的财政预算、控制开支及采购物料和服务。

警察驾驶及交通训练科和
侦缉训练科

这两个科脱离了基础训练中心独立运作,分别为警务人员提供专门的交通及侦缉训练。

监管处

资讯系统部
业务服务课

负责制定警队在资讯及通讯科技应用的有关策略,并透过与资讯应用科及通讯科紧密联络和合作,协助警队各单位设计、研发和推行资讯及通讯科技项目,以及改善有关服务。

通讯科

负责为警队策划、设计、开发、装设和维修保养各种通讯╱电子系统,并就有关专业流动通讯、视像监察系统、热能影像系统、雷达、警队电话系统、警察流动无线电话、海事电子技术、射击训练系统、专用互动系统及主幹微波传送等,为警队提供全面的通讯解决方案及技术意见,以应付上述各方面的挑战。此外,亦设立24小时运作的资讯及通讯网络管理中心,为警队人员提供资讯及通讯科技方面的支援。

资讯应用科

负责策划和提供资讯科技服务,以应付警队的业务需求。有关服务包括进行资讯科技系统研究;设计、装设和维修保养资讯科技系统;管理资讯科技项目;就资讯科技方面提供技术支援;开发和维修保养资讯科技基础设施;以及采购硬件、软件和资讯科技服务。

服务质素监察部

研究及监察科

两个监察组代表纲领负责人及处长检讨及监察警务工作。

工作表现检讨科

效率研究组进行研究,以便警队透过最具效率及成效的方式运用所有资源,达致其宗旨及目标。

服务标準组确保推行优质服务策略,透过员工参与及推广以服务市民为本的文化,提高效率和持续改善服务。

投诉及内部调查科

负责调查对警务人员及警队文职人员的投诉。

财务、政务及策划处

财务部
财务科

财务办事处负责管理和监控警队财政工作,并统筹每年资源分配工作。

法證会计师办事处负责为警队提供有关刑事调查及检控的法證会计及支援服务。

内部核数科

负责独立评估警队的财政工作,确保所有帐目均符合财务及会计程序。

物料统筹科

负责采购、供应、储存和分配制服、枪械、弹药、通讯设备和傢具等。

政务部

人事及总务科

负责管理警队文职人员,包括品行及纪律、训练、聘任、表现管理及服务条件,该科亦负责分发总部通令和管理警察博物馆。

编制及文职人员关係科

该科负责处理开设和删除常额及编外职位的事宜,并按工作需要安排临时的职位重行调配,以及负责促进良好的文职人员关係。

策划及发展部

负责决定长期的人手及建设需求,以配合人口增长和基建发展,亦负责策划和监督警队所有新建设项目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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