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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及保安處
負責警隊在罪案及保安方面的政策,以及一切有關事宜的整體指揮工作。
刑事部
商業罪案調查科
— 負責調查嚴重及複雜的商業詐騙案、電腦罪案及偽冒鈔票文件案件。
毒品調查科
—負責蒐集入口、製造及分銷毒品的情報。該科除直接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香港特區活動的罪犯外,亦與內地和海外執法機關緊密合作,遏止與香港有關係的集團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活動。
刑事紀錄科
— 設有被定罪犯人、通緝人士、疑犯、失��人士、失物、未完成行動的手令及失車等資料儲存庫。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
— 負責調查複雜的有組織罪案及嚴重的三合會罪行。
刑事情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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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研究有關刑事活動、社團、有組織及嚴重罪案,搜集證據,主要協助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和各總區刑事單位執法。
軍械法證科
— 除法證工作外,亦為警隊評估槍械和彈藥的性能及試驗避彈衣。
鑑證科
— 負責鑑證指模及拍攝罪案現場照片。設有電子檢索系統。
保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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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保護顯要人物、統籌保安工作,包括對付恐怖活動。
人事及訓練處
人事部
人事管理科
職業管理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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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有關人員表現管理、事業前途發展、調職安排、增薪、晉升、升級和一切紀律事宜。
招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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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招募方面的政策和安排。
職員關係及服務條件科
職員關係課 -
諮詢員工協會、處理有關影響士氣的事項、指引各人員促進良好職員關係、協助欠債的警務人員解決問題。
服務條件及支援課 — 處理警務人員退休、離職、續約、獎勵及嘉許,以及其他與服務條件有關的事宜。
人事服務科
行政及支援課 —
處理部門宿舍、警察子女教育信託基金、警察福利基金、團體保險計劃、紀念品部、集體購物和其他主要福利計劃事宜。
膳食、會所、體育及康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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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膳食、體育及康樂、警察體育遊樂會、警官俱樂部和另外兩個康樂中心。
福利服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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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總區層面的福利服務及就業輔導服務。
心理服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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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警務人員及家屬提供專業輔導及教育服務。
訓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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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警隊內所有有關訓練的事宜,但不包括內部保安特訓及水警訓練。
內部訓練課
—
負責提供有助警務人員發展的訓練及在職訓練,包括指揮及管理、槍械及戰術、警察駕駛職務、刑事調查、資訊科技及為輔警而設的訓練。
警察訓練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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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所有警員及督察提供入職訓練。現時兼併偵緝訓練。
訓練發展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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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審查培訓材料、訓練警務人員成為教官。
監管處
資訊系統部
通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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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評估警隊目前及將來在通訊技術上的需要、籌劃、設計、購置、維修有關設備、訓練警務人員使用這些設備。
資訊應用科
— 負責為警隊籌劃、發展、執行及維修保養資訊系統、提供各種電腦設施以配合使用者需要,並提供全日24小時求助台服務。
服務質素監察部
工作表現檢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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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落實優質服務策略,透過開發優質管理措施、推廣以服務市民為本的文化,促進效率和不斷改善服務。
研究及監察科
監察組 — 因應綱領負責人的要求,或依照處長指示,檢討及監察警務工作。亦負責監察各單位指揮官所進行的視察,確保運作符合警隊的標準及遵行政策指示。
研究小組 — 與執行香港警務處類同職務的區內及國際機構保持聯繫,藉此得知監察技巧及管理技巧方面的最新發展。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
— 負責調查對警務人員及警隊文職人員的投訴。
財務、政務及
策劃處
財務部
財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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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管理和控制警務處所有財政工作並統籌每年資源分配工作的資源分配申請。
內部核數科
— 負責獨立評估警隊工作範圍的活動,確保一切帳目均遵照有關的財務及會計程序。
物料統籌科
— 負責採購、供應、儲存和分配制服、槍械、彈藥、通訊設備和傢具等。
政務部
人事及總務科
— 負責文職人員的行政事宜,包括訓練、委任、晉升、員工評核及服務條件。亦負責分發總部通令及管理警隊博物館和警務處圖書館。
編制及文職人員關係科
— 負責決定開設或刪除永久編制及編外職位,按工作需要安排一些短暫職位調配,亦負責促進良好的文職人員關係。
策劃及發展部
負責決定長期的人手及建設需求,以配合人口增長和基建發展,亦負責策劃和監督發展警隊所有新建設項目、安排現有建築物的維修工作。 |